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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6-10-31   来源:河南省住建厅 阅读: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第三部分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豫政办 〔2014〕141号),我厅的主要职责:一是承担全省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农村转移人口住房保障责任,拟订住房保障规划、建设、分配、运营和监督管理等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标准制定、性质认定并监督管理,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是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的责任,组织研究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组织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住房建设、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三是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和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城镇体系规划,负责省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并监督实施;四是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制度并监督实施;五是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省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对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拟订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工程建设和建筑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出省出国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六是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全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七是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拟订和发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拟订和发布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八是指导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拟订城市建设管理政策、规划,监督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管理、城市管网综合管理、城市节水工作;指导城市综合交通、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拟订全省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政策,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国家)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申报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九是承担规范和指导全省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以及美丽宜居镇村建设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工作;十是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十一是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及成果推广应用;十二是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指导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政策、制度,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政策并组织实施;十三是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有效使用和安全,组织实施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十四是拟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察和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监察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十五是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共汇总10个预算单位,包括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河南省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河南省建筑工人文化宫、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河南工程水文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和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4个,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3个。

第二部分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第三部分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收入预算合计28,017.0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预算2,092.10万元,本年收入预算25,924.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905.60万元,非财政拨款6,019.30万元)。

本年支出预算28,10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46.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172.90万元),项目支出14,370.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754.80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情况

收入合计35,801.92万元,预算执行率127.79%。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984.99万元,预算执行率238.28%;本年收入30,797.46万元,预算执行率118.79%(其中财政拨款24,550.96万元,预算执行率123.77%;非财政拨款6,246.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2.58%)。

本年支出24,427.38万元,预算执行率87.19%。其中基本支出14,042.43万元,预算执行率102.90%(其中财政拨款12,879.15万元,预算执行率105.80万元);项目支出10,384.96万元,预算执行率72.27%(其中财政拨款9,158.29万元,预算执行率93.22%)。

2.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本年收入30,797.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20.9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79.94%;事业收入5,757.9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8.70%;其他收入418.6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36%。

本年支出24,42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42.4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7.49%;项目支出10,384.9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2.51%。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年末结转和结余9,942.37万元,比上年增加4,507.02万元,增长82.92%。其中: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6,415.19万元,比上年增加2,132.83万元,增长49.81%。

年末结转和结余。其中:基本支出结转584.50万元。比上年减少186.52万元,下降24.19%;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9,357.87万元,比上年增加4,693.54万元,增长100.63%(其中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5,843.87万元,比上年增加2,090.21万元,增长55.68%)。

2.事业基金年末结余629.72万元,比上年增长145.61万元,增长30.08%。

3.专用基金年末结余673.24万元,比上年减少86.65万元,下降11.40%。

二、资产负债情况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资产合计86,176.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1,335.89万元,占资产总量的24.76%;应收类往来款16,387.22万元,占资产总量的19.02%(其中应收及预付账款1.17万元,其他应收款16,386.06万元)

负债合计20,113.62万元,占负债和净资产总量的23.34%。其中应付类往来款15,752.34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15,752.34万元)。

(二)资产负债对比情况

资产合计86,176.37万元,比上年增长22.98%。其中固定资产21,335.89万元,比上年增长24.76%;应收类往来款16,387.22万元,比上年下降9.83%(其中应收和预付账款1.17万元,比上年下降3,630.00%;其他应收款16,386.06万元,比上年下降9.82%)。

负债合计20,113.62万元,比上年下降6.35%(其中应付类往来款15,752.34万元,比上年2.04增长%(其中其他应付款15,752.34万元,比上年2.04增长%)。负债合计,其中事业单位负债小计4,300.00万元,比上年下降28.66%;资产负债率23.17%。比上年下降23.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1,726.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国防支出0.74万元。主要用于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经费。

2.教育支出13,108.10万元。主要用于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教育方面的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4.9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经费支出、就业补助支出、死亡抚恤支出等。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8.20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支付的医疗保险费等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95.97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专项经费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5,481.69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工程建设管理、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等)。

8.住房保障支出323.29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缴交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79.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52.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3,62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24.41万元,比上年减少32.95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上年经批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购置执法车辆,而2015年没有购置车辆。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88万元,比上年增加45.41万元,增长106.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经批准因公出国(境)团组为5个,因公出国(境)人员为8人次;2015年经批准因公出国(境)团组为7个,因公出国(境)人员为23人次。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当年组织出国(境)团组,主要是:厅机关7人赴加拿大开展绿色建筑与低碳生态城市综合建造项目培训(豫政出外任字〔2015〕0415号)、4人赴美国加拿大开展新型建筑结构标准体系合作交流(豫政出外任字〔2015〕0728号)、1人随住建部团组赴英国开展生活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培训(豫政出外确字〔2015〕0259号)、3人赴以色列土耳其拓展海外建筑市场建筑劳务输出合作交流(豫政出外任字〔2015〕0966号);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1人赴德国参加“双百双向”全民技能培训(豫政出外任字〔2015〕0379号)、6人赴加拿大参加职业教育项目及建筑技术合作交流(豫政出外任字〔2015〕0052号)、1人赴新加坡执行职业教育专项能力提升研修任务(豫政出外任字〔2015〕0627号)。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28.53万元,比上年减少62.35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上年经批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购置执法车辆,而2015年没有购置车辆。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53万元,比上年增加16.2万元,增长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原因是上年新购置车辆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2015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3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7.88万元,比上年减少16.01万元,下降67.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员减少而形成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8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根据《河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接待来访的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范围内发生的接待费用支出。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82批次1,619人次。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主要原因是年初下达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目,由我厅和省财政厅共同确定项目资金分配计划,由省财政厅拨付项目单位。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310.83万元,主要用于经财政部门批准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有关的其他开支。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7.32万元,比2014年增加181.57万元,增长59.3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4.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24.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8.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33.8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好,达到了各项绩效目标。

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

职业教育生均拨款专项-生均拨款专项资金(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33.80万元,本项目细化为五部分:归还融资租赁本息763.00万元,教科研专项经费100.00万元,招生就业140.00万元,学生实习实训、校企合作及学生事务专项100.00万元,基建项目支出930.0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一是项目从申报、立项到资金分配、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以及绩效评价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二是严格采购程序,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对于不同的采购项目采用不同的采购形式,分别进行了公开招标、询价采购、协议供货等采购形式,保证了项目实施的公平、公正、有效。通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加大对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学校功能设施,改善现有办学条件,增强职业院校在竞争中的优势,鼓励学校良性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是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城乡社区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是指为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的支出。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是指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工程建设管理(项)。是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是指拟定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法规政策、组织跨区域污水垃圾及供水燃气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国家重点风景区规划与保护(项)。是指对重点风景区规划审查、报批、保护、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是指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项)。是指执业资格注册和资质审查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本的成本性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是指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是指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是指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是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是指各类建设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3.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3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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