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城乡规划局关于全面落实省委城市工作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会议精神的学习总结

2016年3月3日,长垣县城乡规划局召开中层领导全体会,学习传达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会上认真学习郭庚茂书记、谢伏瞻省长和裴志扬厅长讲话 ,各班子成员和科室长积极讨论。针对长垣县城乡规划实际,结合自身业务分管情况和会议精神先后发言,分析差距、查找不足、做出总结,明确了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会后各科室长向本科室人员传达省委、省厅会议精神和局务会要求,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会议召开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自身差距和今后的工作重点。此次会议的召开,把规划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做到城市建设,规划先行。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增强规划制定,完善规划监督检查机制和执法监察体系,依法维护规划的法定权威。为今后的城市规划工作指明了方向。

我局结合实际情况,明确今后工作方向:

(一)组织好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完善。邀请规划专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论证,查找规划内容和执行情况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在省政府审批之前,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积极融入省城市工作会关于推进海绵城市、生态城市、智慧城市等新概念、新要求,加强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规划的的精准衔接。

责任单位:技术审查室、规划管理科;

责任人:张 沛、朱洪庆、张献伟;

完成时间:2016年6月30日。

(二)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在完善总体规划的同时,启动并在年内完成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

责任单位:规划管理科;

责任人:张 沛、张献伟;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31日。

(三)启动城市设计。2016年内启动城市设计工作,丰富城市天际线和空间形态,科学谋划城市“成长坐标”。

责任单位:技术审查室、规划管理科;

责任人:张 沛、朱洪庆、张献伟;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31日。

(四)组织好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督导各乡镇年内全部完成乡镇总体规划修编,组织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重新评审,并按程序完成报批。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科;

责任人:王铭军、王海杰;

完成时间:2016年6月30日。

(五)组织好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乡镇年内编制完成镇区(乡政府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拍案 程序组织好专家评审和报批。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科;

责任人:王铭军、王海杰;

完成时间:2016年6月30日。

(六)探索完善村庄规划试点工作。推行实用村庄规划编制,编制有一定产业基础的中心村、特色村和传统村落的村庄规划。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科;

责任人:王铭军、王海杰;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31日。

(七)探索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邀请国内专家建立规划专家库,参与我县城乡规划编制、评审,实施情况论证,建设项目审查把关等各个规划环节,为规划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提升城乡规划的科学性、严谨性和权威性。

责任单位:技术审查室、规划管理科;

责任人:孔德永、朱洪庆、张献伟;

完成时间:2016年4月30日。

(八)启动海绵城市规划编制。积极落实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新建区域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老城区要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的要求,启动海绵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

责任单位:技术审查室、规划管理科;

责任人:孔德永、朱洪庆、张献伟;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31日。

(九)严格规划方案评审制度。对于各类规划方案评审,严格工作程序和标准,评审人员由规划专家库专家组成,确保规划编制质量。

责任单位:技术审查室、规划管理科、村镇规划科;

责任人:王铭军、张 沛、朱洪庆、张献伟、王海杰;

完成时间:2016年6月30日。

(十)探索第三方测绘机构参与规划竣工验收。改进规划竣工验收手段,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有验收技术和资质和第三方机构对竣工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竣工验收,规划部门凭第三方机构验收报告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确保规划实施不走样,一张蓝图绘到底。

责任单位:建设工程管理科;

责任人:孔德永、李晶;

完成时间:2016年4月30日。

(十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岗位责任制、业务会审制等工作制度,开展规划学习年活动,提高规划工作效率和水平。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办公室;

责任人:严国锋、王志勇、李会立;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