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好第四季度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抓好第四季度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的通知


豫建〔2017〕195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年初以来,全厅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齐心协力、攻坚克难,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了确保按期完成我厅2017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确保省委、省政府在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抓好第四季度脱贫攻坚重点工作非常重要、非常紧迫。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集中抓好第四季度脱贫攻坚重点任务的通知》(豫脱贫组〔2017〕24号)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2017年度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要求,结合全厅工作实际,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目标任务落实。

(一)确保新县、沈丘县、新蔡县、舞阳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二)完成2017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完成方城县、上蔡县邵店镇上岗村及商城县河凤桥乡田湾村的定点帮扶工作。

(四)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年底前按照要求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行一次质量安全大检查。

二、强化推进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职责分工,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紧盯扶贫政策“棚架”问题,着力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扎实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一是紧盯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对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户,一户一档建立纸质档案,一户不落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并建立全省4类重点对象农户档案人员信息电子名册,确保“户户精准、上网可查”。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台账,逐级压实目标责任,确保工作有效落实。持续抓好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制度机制,把危房改造整改及工作推进纳入省督查巡查组督查内容。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7〕69号),做好我省2017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第二批)的分解落实。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进度,尤其是新县、沈丘县、新蔡县、舞阳县的农村危房改造进度,力争年底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二是针对我厅联系的“一县两村”,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紧密结合行业实际,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和行业优势,加大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力度,确保“一县两村”实现年底如期脱贫、稳定脱贫。

三是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做好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录入工作,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台帐。开展陈年垃圾清理工作检查。做好省直管县(市)的省级达标验收。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加强统筹推进。一是实行脱贫攻坚半月会商制度及月报告制度。二是严格落实督查督办制度。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指示和职责分工,对我厅职责范围内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常态化的督查检查和指导。定期对全厅党员干部的结对帮扶工作和“第一书记”派驻村的党建工作开展督查活动,并将结果报厅领导小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

三、工作要求

(一)下沉工作力量。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基层,重心下移,力量下沉。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贫困乡村调研,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要下功夫找准行业扶贫工作的薄弱点和不足,指导基层改进提升。要以扎实的工作迎接国家对我省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不拉后腿。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引导,积极宣传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开展脱贫攻坚的工作成效,准确解读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服务脱贫攻坚的政策举措,及时交流经验,发现和树立典型,大力搞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健全保障机制。按规定落实好“一县两村”派驻同志的工作经费和生活补贴,提供必要的帮扶条件。要为派驻同志解决实际困难,使其专心开展工作。为驻村第一书记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时安排组织体检,加大关心关爱力度。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