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联合验收工作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2019年我市开始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工作。市城建局作为牵头部门,在各参与验收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强力推进联合验收工作开展。

一、强化业务能力,做好联合辅导。

联合验收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多措并举做好项目申报前的咨询辅导工作,有效促进建设项目顺利申报联合验收。一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相关负责人员到荥阳试点进行交流学习,吸取先进经验。二是开展联合验收相关文件的宣传工作,印制联合验收实施方案及服务指南提供给工程施工后期的企业,并在在建工程项目微信群里发布相关文件指导企业提前学习文件。三是根据建设项目办事需求,选派专业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辅导队伍,主动、全面、系统地就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的申报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表单填写等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咨询辅导服务。通过专业化的联合辅导,建设项目资料准备时间大幅压缩,材料的质量大幅提高,受理一次性通过率大幅提升。

二、加强沟通协调,发挥牵头作用。

市城建局是联合验收工作的牵头部门,参与联合验收部门包括资源规划、人防、供水、供电、燃气、热力、城建档案等多个部门。联合验收工作开展以来,市城建局积极协调各并联审批单位对申报联合验收建设项目进行辅导、提醒各部门联合验收项目进展情况、协调各部门做好现场验收主持工作、搜集各部门对联合验收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各部门沟通协调工作,切实促进联合验收工作稳步向前。同时也积极协助中原区、中牟县等各区县推进联合验收工作。

三、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改革。

联合验收阶段工作试运行阶段,完成了亚星云水居等项目的联合验收审批工作。在联合验收流程中及时发现并搜集整理运行中的各项问题,会同业务组、系统组和各参验部门针对工改运行过程中在联合验收阶段出现的运行机制、业务流转、事项时限及系统配置等问题进行多次会商,研究明确了联合验收工作机制、验收备案事项、时限计算规则等问题,不断完善改革,促进联合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四、印发实施细则,促进工作开展。

2019年12月24日,郑州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全面实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机制的通知》,对严格落实联合验收工作做了进一步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行联合竣工验收,之后由市城建局牵头已完成瀚宇新城6号院等六个项目的联合验收审批工作,郑地璞园等三个项目也顺利通过资料审核进入现场验收环节。2020年4月9日,由市城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郑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联合验收实施细则(暂行)》(郑建文[2020]70号),进一步明确联合验收工作总体要求、办理流程及现场验收流程,有效促进联合验收工作开展,如今已有中林嘉苑等四个项目按照最新的实施细则顺利通过窗口受理并进入资料审核流程。

五、不断发现问题,继续稳步推进。

联合验收工作稳步推行中,仍不断出现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事前辅导和集中整改两个方面。一是建设项目在面对新的验收模式和新的材料清单时,提出的问题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环节,这就需要我们辅导人员对联合验收相关所有单位的事项办理流程和资料审核要求有所了解,同时要第一时间了解国家和部门最新的政策和办法,才能保证快速准确的为项目解惑,为他们顺利申报联合验收事项提供有力保障。另一方面也注意向联合验收其他相关单位学习业务知识,共同探讨新办法,及时对申报的事项发起会商,及时回复办理各阶段的反馈。二是部分建设项目各环节验收进度无法拉平,导致因为某一项验收意见较多,整改时间较长,导致联合验收事项不通过。对于类似的情况,我们辅导人员要在事前辅导中向建设项目说明可能的结果,逐步培养项目对自身各环节工程进度的统一协调意识,提高联合验收事项的办结率和通过率。

下步,市城建局将继续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更好的促进联合验收工作中的政企沟通、各参验部门之间的沟通,更好地实现“发现问题—跟踪研判—健全机制—完善提升”,同时坚持“互联网+”思维,根据辅导需求和改革需要,继续完善工改系统,提升精准施策能力和水平,形成符合郑州实际、彰显郑州特色的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