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四个统一” 持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去年年初以来,濮阳市遵循“四个统一”改革主线,扎实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一、统一审批流程,实现全覆盖改革

(一)审批部门回避制度。

采取审批部门回避制度,分批邀请涉及7大类工程建设项目的40余名企业代表开展座谈,力求找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的堵点、痛点。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按照“减、放、并、转、调”的改革要求,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审批服务、现场踏勘、中介服务、公示、技术审查等事项。

(二)实现“三个全覆盖”。

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现“三个全覆盖”,即覆盖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全部项目,覆盖行政审批、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等全部事项,覆盖市、县、乡等全部区域。按照“减、放、并、转、调”的改革要求,取消109项,保留110项,制定并公布审批全流程事项清单。审批流程划分为4个阶段并联实施,7大类工程建设项目最长审批时限不超过59个工作日。

(三)推行内部协作机制。

    以政府内部协作代替多头审批,实施容缺办理、联合审图、联合审查、联合测绘、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多评合一和区域评估,推行告知承诺制,为建设项目尽早开工创造有利条件。

二、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实现全流程管控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建成覆盖市直20个审批部门、联通县乡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配置完成7张流程图和“一张表单”。化繁为简,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引导问题框架,简化申请人线上操作步骤,同时为线下导办、代办人员提供清晰指引。

三、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实现全方位统筹

(一)“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

设置投资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业务向“一个窗口”集中整合工作,分阶段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材料网上流转、窗口统一发件”,设置人工咨询台,有效解决企业不会办、反复跑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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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服务中心自我加压,主动作为,印发《濮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审批服务首席代办制做“五星级‘店小二’”实施方案》,推动审批服务首席代办制度落实。对省、市重点项目、企业法人注册登记、生产经营许可审批等事项进行领办代办,为残疾人、失能老人等社会特殊群体开展上门服务。今年来,共领办代办窗口累计受理各类咨询服务195次,完成市康复医院、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十中、市五中、油田十七中等16家单位施工许可证核发,协调解决各类问题50余次,取得了企业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

    基于政务服务网“四级四同”事项申请表、材料清单等要件,严格比对,分阶段整合审批事项的办理指南、申报材料,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大幅减轻项目单位负担。 

(三)“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先后出台《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暂行办法》《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办理实施细则》《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方案》《投资项目审批“多评合一”实施方案》等改革配套文件,推动实施区域评估、一窗受理、告知承诺、联合审验、容缺办理、多评合一等配套措施,明确建设单位、审批部门、中介、测绘机构等相关单位的职责、工作规程。

四、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全周期监管

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措施,加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建设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审批机关建立申请人、被审批人诚信档案。落实信用平台红黑榜等措施,形成“宽进、严管、重罚”的审批管理体制。印发《濮阳市关于优化和规范投资审批中介服务的实施意见》,建设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切实规范审批中介服务机构从业行为。

  目前,濮阳市在原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借鉴郑州等地经验,起草《濮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办法(试行)》等6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配套文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增至8类,最长审批时限压缩到46个工作日,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营商委会议研究通过。这些文件的出台落实,将更全面、更有效解决审批过程中重复提交材料、前置条件过多、数据不能实时共享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