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积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

经综合考虑高新区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布局等因素,郑州市高新区管委会选定三个区域共10282.655亩土地,作为评估实施区域。截至目前,高新区已在全市率先完成了矿产压覆、地质灾害两项区域评估。雷击风险、地震安全性、节能、水土保持、环境评估等五项评估,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正在抓紧推进,目前已经选定评估单位,正在市级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编制评估报告

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研究。一是郑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印发了高新区区域评估实施方案,成立了区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了具体工作专班,管委会主要领导每周在高新区重点项目周例会中,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二是要求各责任部门加强对市资源规划局等五部门于2019年12月3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区域评估工作指引(试行)〉等六个文件的通知》(郑自然资文〔2019〕814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3月26日印发的《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环境评估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郑环办〔2020〕16号)等文件的学习研究,力求全面系统的把握区域评估的评估内容、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流程、成果应用、监管实施等各方面工作要求。

二、明确责任,规定节点。一是由高新区区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高新区区域评估工作,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制定工作步骤,明确了区域选定、方案制定、评估组织、成果审查、上报备案、共享应用等区域评估工作各阶段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情况纳入管委会重点督查事项范围

三、上下联动,密切协同。一是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在郑州市“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下,市级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对高新区区域评估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区级各责任部门也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积极落实上级相关要求。二是建立部门协同机制,高新区区域评估牵头部门主动召集各相关责任部门,形成定期会商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责任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密切协同配合,主动对接,形成部门联动监管合力,确保区域评估任务按时完成,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