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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查机构增项公示意见
2021-01-18   来源: 阅读: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46号部令规定,经单位申报,我厅对受理的1家机构申报增项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予以公示。具体审查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9日。公示期内,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将书面陈诉材料上报到我厅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大厦一楼),逾期不再受理。书面陈诉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可举报或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371-68080851

附件:潢川县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增项审查意见

 

 

2021年1月18日

附件:

潢川县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增项审查意见

序号

机构名称

申请内容

审查意见

1

潢川县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市政(道路)二类增项

同意市政(道路)增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