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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入豫
建筑业企业填报有关数据的公告
2021-04-06   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

  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掌握全省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所有外省入豫建筑业企业要填报在豫完成建筑业产值、增值税等有关数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填报对象

  所有外省入豫建筑业企业。

  二、填报内容

  河南省行政范围内建筑业产值完成情况、增值税缴纳等情况。

  三、填报方式

  登录“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

  hnjs.gov.cn),选择“工作平台”“外省入豫企业登记系统”“月报信息”进行填报。

  四、填报要求

  1、数据按月填报,每月5日前填报上月有关数据。2020年及2021年一季度有关数据于2021年4月25日前填报完毕。未按时填报的当期数据默认为0,不再补报。

  2、该数据将参与我省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企业须如实准确填报,并签署制式规格的诚信承诺书,对数据真实性负责。我厅将不定期核查有关数据,填报虚假数据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向社会公开。

  技术支持电话:0371-55673016,0371-63284897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