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防汛救灾工作视频会议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2号指挥长令要求,防范应对6号台风“烟花”带来的极端天气,7月26日,省住建厅迅速下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台风强降雨应对切实加强城市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做出了具体工作部署,要求各级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一、迅速开展防汛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持续保持战时状态,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负起责任,迅速再动员再部署,牢固树立防大汛、防大灾意识,坚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原则,对已有防汛工作预案进行再审视、再梳理,压实各有关部门责任,明确建设运营单位的直接管理责任,履行预防、抢险、救援的第一责任,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畅通联系机制,共享数据信息,确保防汛措施落实到位。
二、立即开展灾害隐患全面排查
全省住建系统要立刻对各类灾害隐患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凡是危及城市安全的,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应拆即拆、应停尽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形成风险台账,充分做好应对强降雨的准备。要迅速补足防汛应急抢险物资,及时调配物资设备装备,确保防汛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全面布设到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迅速落实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做到人员、物资、装备、通信联络“四落实”,持续保持战时状态,整装待命。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开展处置,确保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三、突出防范重点加强安全防控
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突出保障人员生命安全这一核心,充分准备,及时落实有危险的作业一律停工、有隐患的设施一律拆除、有风险的房屋人员一律撤出、有积水的城市隧道和桥涵一律关闭,全力应对台风和强降雨可能带来的大风强雨等极端天气。
(一)加强下穿涵洞等易积水区域的重点防范。城市每一处下穿涵洞、下沉式隧道、地下停车场等地下空间和城市道路易涝点、积水点,都要明确专人24小时负责和在场值守,在隧道、桥涵出现倒灌苗头时要立即封路,组织人员疏散撤离,保障车辆行人安全。要配备必需的防汛沙袋、阻拦设施设备,提前打开汇水井盖,重要地段提前布置移动泵车等抽排设备,备好路障、警示牌、电子显示屏等,告知过往车辆注意安全。
(二)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全力做好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安全工作。对可能引起楼体外立面掉落、玻璃幕墙脱落等危险的装置一律拆除。聚焦楼顶平台、下水管道、雨水排放系统,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清理和维修。对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地下室及人防、首层出入口,配足防汛沙袋和挡水板,及时补给燃油抽水泵、发电机等应急物资。做好二次供水设施的检修,及时清洗小区蓄水池、储水箱等设施,做好消毒杀菌工作。
(三)加强危险房屋应急管理。加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并加强危险房屋监测,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以及前期经过鉴定为D级并要求停用的房屋,要求各地要坚决采取停用措施。对前期经过鉴定为C级的房屋,要根据鉴定报告处理意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对因灾新发生的房屋危险情况,进行监控,并留人值守,第一时间撤出人员。
(四)加强在建工程项目防台风防汛安全管理。一是全省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一律停工,除值班应急人员外,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离施工现场,确保工地不遗留、滞留一个工人。二是所有在建项目一律切断施工用电,并在可能引起险情的部位设置警戒标识和隔离区域。三是加强塔吊、桩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及其设备基础、各类板房、围挡围护等临时设施、吊篮、脚手架及模板支撑架的检查加固。凡是在居民生活密集区或重点重大民生区域的在建项目,通过加固无法确保安全的工地围挡一律进行拆除。四是加强对深基坑、基础开挖、轨道交通和地下管网施工的检查和监控,严格落实基坑降排水措施、基坑支护监测等重点防范内容。五是严防局部强风强雨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各在建楼层、楼顶严禁堆放物料和杂物,严格落实防雨、防风、防坍塌、防高坠、防物体打击和现场排水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六是密切关注天气预警,针对台风天气,进一步完善应急方案,建立临时抢险队伍,准备应急物资,全面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五)加强重点领域和部位防台风防汛应对。一是关注学校、医院、商业等人流密集场所的防汛应对,重点做好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城市生命线的防水排涝措施,防止泵房被淹、垃圾场溃坝、堆体倒塌,配备应急柴油发电设施,保障民生部门正常运转。二是加强取水口和供水厂的用电保障措施,及时补足消毒剂等药剂储存,加强水厂出水消毒和卫生防疫检测,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三是做好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排查整治工作,检查并修复缺失井盖、防坠网和雨水篦子,防止造成人员伤亡。四是对存在路灯漏电隐患的路段立即切断电源,待积水退去检修完成后再恢复送电;台风强降雨时景观照明设施、电子标牌设施以及路边露天电子公共广告一律停用。五是对楼顶及路边大型户外广告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围挡、危险建筑,要下决心拆除,防止坍塌、倾倒伤人。
四、加强统筹科学抢险
(一)加强信息发布。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宣传暴雨内涝防治信息,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及时公开降雨内涝预警和积水情况信息,公布积水点及其退水时间,引导公众主动避险。对群众关切的积水内涝问题,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群众的顾虑,防范恶意炒作和不实信息传播。
(二)严格值班值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雨情、涝情、水情,发现问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实行城市汛情“一日一报”制度,发生城市内涝积水后,迅速上报相关情况。
(三)科学抢险救灾。对强降雨引发的积水、塌陷等险情,要求各级立即采取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措施,待灾情稳定后,第一时间抽水清淤。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一调配抽排水设备,科学合理安排抽排顺序。在救灾救援期间,首先确保自身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省厅将适时派出指导组,加强现场指导和协调力度,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