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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
2021-09-06   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

  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积极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政府稳定住房消费政策,不断加大对职工基本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行业发展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稳步增长,业务指标运行总体平稳。截至2021年7月,全省累计缴存人数625.13万人,累计缴存金额6,795.22亿元,累计提取金额3,740.51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001.85亿元。多年来,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通过开展宣传、优化服务、做好催缴建缴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与相关部门联动的方式,积极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让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池更加充裕,让更多群体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福利,让好制度惠及更多群众。为有效破解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难点问题,近年来,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应建尽建、应缴尽缴”的扩面目标,在缴存扩面工作上持续发力,不断扩大缴存覆盖面工作力度,使更多的企业单位、更多的职工纳入制度受惠范围,为广大职工购、租、建住房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

  今后,我省将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发挥制度的保障功能。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聚焦住房公积金主业,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为方向,以强化资金风险管控为前提,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支持缴存职工基本租购房消费,支持城镇新市民利用住房公积金解决租购住房问题,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和自住住房改造,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贡献力量。

  二是扩大制度受益范围,持续推进缴存扩面。鼓励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应缴范围之外的单位及其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需要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缴存提取模式,建立缴存贡献与贷款权利相匹配的存贷挂钩机制。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非全日制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大力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氛围。

  三是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推进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5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大力推动“跨省通办”事项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程度,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数字公积金”建设。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措施,打造住房公积金服务亮丽名片,推进政务服务再上新台阶。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全程网办”,完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工作,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网上可办率、“零跑腿”办结率,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接入“豫事办”,按照对接技术规范标准,做好与省政务服务移动端“豫事办”等系统的对接工作,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掌上办”、“随时办”,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供技术支撑。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创优服务举措,坚持网上办理和窗口服务并重,持续优化服务大厅窗口服务,改善办事环境,完善软硬件建设,形成线上线下互为补充的综合服务体系,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