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荟萃 > 普法与扫黑除恶宣传专栏 > 工作动态

【打印】

【字体: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活动

发布日期:2022-02-24 信息来源: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夯实法治宣传舆论基础,2022年2月18日下午,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局法律顾问郭力为机关全体人员做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专题讲座,会议由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谢艺峰主持。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br>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活动

  郭力律师在讲座中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恶势力组织明确定义为法律概念。使扫黑除恶活动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圈定这黑恶势力犯罪界限,彰显国家扫黑除恶的决心,对社会痼疾,痛定思痛,从根源拔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对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此次讲座,郭力律师根据住建部门的特点,结合有组织犯罪的特征,对有组织犯罪的预防及制度建设和现实意义以身边案例为切入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六大亮点进行逐条解读,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坚决支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政治意识。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br>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活动

  宣讲结束后,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谢艺峰就《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贯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认识到《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重大意义,认识到党中央扫黑除恶的决心,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贯和扫黑除恶常态化的要求上来。二要抓好全员学习,通过课件分享的形式让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学习,确保学习全覆盖;引导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规避违法犯罪风险。三要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保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