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
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
为常态化推进、纵深化开展我省住房公积金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管理服务水平,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就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三年行动”重要意义。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次重大活动、系统工程,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树立住房公积金良好行业形象的重要举措,是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抓手。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抓好“三年行动”作为提升能力作风建设的一场“大考”,坚持办实事树新风,抓问题举一反三,树经验以点带面,形成制度性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各中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高位推动,周密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具体工作推进落实。各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二是加强示范引领,总结先进经验。各中心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一批服务意识强、服务效能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星级服务岗和基层管理部,以点带面不断提升全行业服务水平。2022年12月底前,将组织研究制定住房公积金星级服务岗和基层管理部评选标准,形成制度性成果,引导全行业发展方向。在此基础上,遴选一批服务效能突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基层管理部,适时组织现场观摩交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树立良好行业形象。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打造专业队伍。各中心要立足工作职责,定期开展全员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干部职工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服务能力。建立领导干部、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的多层次培训制度,编制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全面提升人员队伍素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住房公积金干部职工队伍。四是加快标准编制,打造服务品牌。2022年,开展服务意识强化年活动。各中心要认真落实《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服务标识使用,2022年底前完成服务标识更新替换,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服务社会公信力和美誉度。2023年,开展服务标准落实年活动。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写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公布后,各中心要根据全国目录和本地实际,明确应承接的事项,全面梳理自行设立的服务事项,制定或完善本地区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要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不断丰富“跨省通办”线上业务办理种类,不断提高“全程网办”业务数量,持续优化业务审核环节、办理流程,推进线上线下业务融合,进一步提升办理效率,持续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有序使用和稳定运行。2024年,开展服务品牌打造年活动。进一步抓好业务办理、业务衔接、服务应答响应等项工作,实现面向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业务通办,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着力树立系统干部职工为民服务良好形象,积极打造具有住房公积金系统特色的为民服务品牌。
三、加强信息沟通,全面总结“三年行动”经验成果。 一是强化指导监督。不定期对各中心“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工作经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每年6月底前各中心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进行总结,12月底前进行全面工作总结。二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三年行动”信息报送,遴选有代表性、指导性、示范性的典型事例,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择优推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并通过厅网站对外公布。三是加强正面宣传。各中心要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系统便民利民惠民的新作为新业绩,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各种新媒体及综合服务平台,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和取得的成就,全方位总结住房公积金服务先进经验,讲好住房公积金“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故事,树立住房公积金系统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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