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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助力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高质量

发布日期:2022-09-01 信息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郑州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决策部署和郑州市稳经济促增长工作会议精神,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推进郑州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工作。8月30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开封、洛阳、平顶山、许昌、漯河、新乡、焦作、济源8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签署《“1+8郑州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发展合作协议》,自2022年9月1日起实现互认互贷。

  一是建立互认互贷机制。按照“互认互贷,能贷尽贷”原则,在尊重各地具体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都市圈内各中心实现异地贷款与本地贷款享有同等权益,数据信息互相认可;缴存职工在都市圈内城市购买住房时,不要求购房职工先取得购房地行政区域户籍;按照购房地缴存职工相同政策,受理都市圈内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审批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并按照购房地缴存职工同等待遇为申请人办理借款手续和房屋抵押登记,安排贷款资金发放;缴存职工在都市圈内办理的异地贷款发生逾期时,缴存地中心可按照司法部门要求或根据与贷款地中心的约定,对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进行管控等。二是建立服务联络机制。梳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类别特征,推动区域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住房公积金服务样板。设立“跨域通办”服务专窗。为都市圈内异地缴存职工跨市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建立绿色通道,方便缴存职工办理异地贷款及对应的提取业务。建立异地业务沟通联络机制。建立异地业务数据交换机制。定期对都市圈内各中心的异地业务办理数据进行交换和统计汇总通报。三是建立政策研讨机制。都市圈内各中心组成业务骨干团队,研讨一体化发展现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创新,解决住房公积金异地业务办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坚持“一家亲意识”和“一盘棋思想”,通过共同谋划、相互协作、积极实施,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和群众的满意度,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国家和省级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应用场景,在异地贷款、提取、转移接续等业务上实现深度合作。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协查机制,实现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等信息的相互协查,确保跨市业务高效办理,为搭建业务信息网络交换平台积累功能需求。五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成立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和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研究解决一体化协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住房公积金跨市业务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助力人力资源跨市域流动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六是建立共建共育机制。依托各城市的优质资源,定期联合开展业务培训和党建活动,通过实行人才共育,培训资源共享,加强业务研究和党建成果交流,共同提升从业人员队伍素质,打造住房公积金行业党建引领业务的品牌。

  今年6月,郑州和开封两地举行住房公积金同城化合作签约仪式,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开封市民在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跟郑州缴存职工一样,来郑州办住房公积金贷款。而郑州市缴存职工到开封市购买自住住房,也可按照开封市缴存职工的同等条件在开封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标志着郑开同城化实现了新的突破,进一步方便两地缴存人跨区域使用住房公积金。

  2022年是郑州都市圈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河南省委以前瞻30年的眼光谋划部署郑州发展,将郑州都市圈由“1+4”拓展到“1+8”,郑州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深入推进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行动,抢抓“1+8”郑州都市圈建设机遇,让郑州都市圈“强起来”,打造面向国际竞争、支撑中部崛起的高能级现代化都市圈。7月,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的若干政策》,提出“探索‘1+8’郑州都市圈公积金互认业务,实现都市圈内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有效满足都市圈其他城市入郑新市民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求。”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发展合作协议签约,有利于合理配置住房公积金资源,进一步方便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在郑州市都市圈内跨市域办理,打破了住房公积金办理事项属地化限制,有效解决缴存职工异地办事难的痛点堵点,提高了都市圈内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水平,有效助力了“1+8郑州都市圈”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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