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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
治理工作调度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4-05-27 信息来源:城市管理处

  5月27日,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召开全省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调度会,听取各地近期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副主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董海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从近期调研情况看,部分市县政府和主管部门还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工作作风不扎实,燃气管道排查摸底不细致、底数不清晰,老旧管道更新改造进度缓慢,资金使用不规范,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和宣传教育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需重点关注、尽快解决。

  会议强调,一要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对维护燃气安全、抓好更新改造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确保2024年底按期完成改造目标任务。二要将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机结合,正确认识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专项监督对推动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及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作用,同步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整治解决一批燃气领域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要持续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和工作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提高排查整治质量,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四要加强涉气第三方施工安全管理,立即组织开展涉气第三方施工专项排查整治,严厉查处涉气项目建设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典型案例,形成严惩重处高压态势。五要加强城镇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指导服务,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管理。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制作宣传画册、动画短片等形式,开展燃气安全知识竞赛、燃气安全进校园等活动,持续提升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和用户端安全水平。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燃气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同志参会。(供稿:城市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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