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
党纪学习教育交流学习体会
7月29日上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扩大)会,围绕党纪学习教育交流认识感悟和收获体会。厅党组书记、厅长高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厅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思想、工作实际逐一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保持理论学习“常学常新”的劲头,做到始终知纪于心。持续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逐章逐条学、融会贯通悟,进一步厘清可为、可不为、不可为的界限,“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欲有所制”,真正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保持自警自省“深思细悟”的劲头,做到始终守纪于常。善于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自省自警,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全面检视自身,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精准查实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个人岗位“整改清单”,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错误”。要保持干事创业“永不停歇”的劲头,做到始终履纪于行。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把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年初确定的全厅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将纸面上的“学纪”转变为行动上的“履纪”。要将规矩和纪律融入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将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好地服务人民、造福人民,用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推动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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