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科〔2024〕229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园林局,济源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州航空港区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各行业协(学)会,各有关单位,厅有关处室: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方向,助力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厅年度工作重点和科技创新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应紧密围绕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绿色转型发展需要,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创新性强,技术水平先进,有助于推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河南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研实力,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拥有良好的研究基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
(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
(四)项目负责人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经得到厅(市)级科技立项支持的项目,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
(五)软科学研究类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1年,科研开发类项目和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
(六)项目所需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二、申报类别
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分为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3类。各单位计划开展的研究项目可申报软科学研究类和科研开发类项目,各单位已经开展或计划开展的工程项目可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
(一)软科学研究
仅支持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发展战略与规划等重大问题密切相关,且能为管理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的项目。
(二)科研开发
重点解决行业共性关键问题,有助于形成新型技术体系、促进技术升级,对整体技术进步有较大的带动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且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和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三)科技示范工程
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品,具有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具备可复制可推广性。同时符合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开工手续齐全,规划、施工图等审查合格,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三、申报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有关单位申报的项目,认真做好项目遴选和审核把关,突出重点,优中选优,注重质量,对所推荐项目负责。厅有关处室可结合业务工作进行推荐,省直属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豫单位、省级建设领域相关行业协(学)会可直接向省厅申报。
(二)报送要求。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经推荐部门(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各推荐部门(单位)将汇总表(附件6)连同加盖公章的申报书(附件4、5)及Word格式电子版一并报送省厅。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至厅科技与标准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enankjc@163.com(邮件标题“2024科技项目立项+推荐/申报单位”)。
四、受理时间及地址
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10月1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75号河南建设大厦2028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处
联系人:赵波
联系电话:0371-66069856/0371-66069860
附件:
6.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