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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取消限购限售!河南出台房地产二十条措施

发布日期:2024-09-30 信息来源:河南日报

  河南房地产市场迎来政策利好。9月3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逐步推广“以旧换新”、全面取消限购等20条措施,对商品房建设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措施明确,加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对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18个月的市、县,暂停新增住宅用地审批并严格控制新增住宅用地出让,以此加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管理、严格控制新增住房供应节奏等,严格控制增量。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将在郑州、开封、济源示范区加快推进现房销售试点工作,同时鼓励其他地市拿出优质地块,探索现房销售。

  我省以收购存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为手段,进一步优化存量。《措施》支持省属国有企业作为存量商品房收购主体,以市场化、法治化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对于市县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省财政将继续按照不超过2%的贴息率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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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通过优化调整房地产项目计容面积、公摊等建筑设计规则,提高商品住宅得房率,允许符合条件且未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调整住房套型结构等,提高供应质量。

  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离不开金融政策“活水”。措施明确要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力争“白名单”项目融资满足率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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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消费端,我省将支持各地取消各类限制性条件、探索“以旧换新”等方式稳定住房需求。

  全面取消限购。《措施》明确,购买商品住房无需审核购房人资格。同时,取消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即可转让。

  全省层面逐步推广住房“以旧换新”。支持各地学习郑州经验,结合实际探索实施国企收购和市场化交易两种住房“以旧换新”方式,进一步释放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

  积极推动“认房不认贷”。《措施》提出,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此外,我省还将通过科学谋划编制城市“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探索住房体检和保险制度等,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助力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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