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凝聚各方合力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
努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为做好新时代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切实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宽口径、高效率、低成本”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行政审判合法性审查的专业优势和司法最终裁决作用;要坚持能动履职,创新府院联动机制,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功能的有效衔接,以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近期在浙江杭州联合举办第二届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8家高级人民法院、8家省司法厅(局)在同堂培训上作交流发言。现将相关内容予以发布。
2023年,河南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努力以高质量行政审判助推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
一、凝聚各方合力,努力营造支持、尊重、配合行政审判的良好氛围。法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需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借助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河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河南建设,大力支持行政审判工作。河南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加强和支持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听取并审议河南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河南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府院联动工作,示范带动河南省所有市县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将涉党政机关执行、行政机关败诉率高、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等纳入河南省政府推动解决的问题清单,在河南法治政府建设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截至目前,省级府院联席会议已召开2次,推动解决21项重点问题。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效果”方面,河南省纪委监委将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作为懒政、怠政表现形式,纳入案件查办线索;河南省依法治省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党委领导、政府配合、人大监督、法院作为的法治环境持续优化,为行政审判工作营造了良好外部环境。
二、以政通人和、取信于民为目标,力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一是一把手高度重视。2023年以来,河南省法院党组多次听取行政审判专项报告。2023年6月,胡道才院长亲自部署召开河南省行政审判质效提升视频会议,8月又亲自对行政审判质效不好的6家中院院长进行约谈。在示范效应下,河南省各级法院院长均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其中三门峡中院院长亲自分管行政审判,濮阳中院院长、洛阳中院院长每周固定时间听取行政审判工作汇报,洛阳市域范围内14家基层法院全部由一把手直接分管行政审判。二是有针对性建章立制。河南省法院出台有关文件,从队伍建设、审判程序、办案质量、管理考核等方面多措并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河南省法院行政条线制定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四个严禁”“四个必须”制度,畅通法官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庭长对二审案件全部阅核,副庭长对申诉复查案件全部阅核,切实保障案件质量。三是注重争议前端化解。针对征收拆迁、“问题楼盘”处置等涉及面广、矛盾复杂的行政纠纷,通过府院加强沟通、法院提前介入、示范性诉讼等方式,共同预防化解争议。四是强化诉中实质化解。河南省法院要求所有行政案件坚持每案必调,坚持“穿透性”审查,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比如,河南省法院在办理一起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时,透过表面的信息公开诉求,帮助原告及背后70余户群众协调解决实际的交房、办证问题,双方当事人均向法院送来锦旗;郑州中原区法院在办理一起业主诉消防大队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时,查清并协调解决了案件背后的火灾损害赔偿问题,化解了上百个业主的潜在诉讼,实现“一案调、多案了”。
三、办案与诉源治理并重,助推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针对近年来河南省行政案件总量高位运行的实际情况,河南法院做实依法监督、协同治理,着力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诉源治理成效显现。一是助推行政复议发挥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河南省法院与省政府办公厅建立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常态化交流会商机制,联合举办首届河南省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同堂培训,洛阳、焦作等地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窗口、参与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过滤阀作用。二是主动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坚持从末端案件审理发现前端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河南省法院连续5年向省政府及公安、自然资源等纠纷多发部门发送行政案件分析报告。针对工伤认定等高发多发类案,与人社等部门联合出台会议纪要。针对小过重罚问题,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会议纪要,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标准。
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不断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一是建立定期通报质效机制。河南省法院坚持行政审判质效一月一通报。出台文件明确要求中、基层法院院领导带头办理行政案件,充分发挥院领导专业、权威、经验优势,加大案件协调化解力度。二是设立行政审判专业审委会和行政审判专业法官会议。出台行政审判专业法官会议纪要,统一法律适用尺度标准。三是明确要求行政案件二审要最大限度公开开庭、申请再审要公开询问,让当事人话有地方说、理有地方讲。四是着力建设过硬行政审判队伍。河南省法院每年组织1-2次三级法院行政法官业务轮训,深入开展个案指导、座谈调研,着力提升河南省行政法官专业能力和业务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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