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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填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6 信息来源:科技与标准处 阅读:

  豫建函〔2025〕57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济源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州航空港区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库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各地科技成果填报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库简介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库(以下简称“科技成果库”)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发,主要功能包括数据采集、成果遴选、统计分析及专家管理。该平台主要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科技成果数据统计、科技预测与战略研判、惠民实用技术推广、科技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人才管理以及标准制修订等工作提供支撑与服务。

  凡经正式发布或验收通过的研究报告、学术论文、适用技术和典型案例等科技成果,均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科技成果数据网”(https://mohurd.portal.cstad.com.cn)申请入库。

  二、入库流程与用户管理

  (一)账号注册与激活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使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发放的激活码,在网站首页完成管理用户账号的激活。激活后,管理用户可向本市城市管理部门及各区(县)分配子账号(子账号无需激活,凭账号密码即可直接登录)。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须注册机构用户账号,并可自行分配本单位子账号。

  (二)成果入库

  申请入库的科技成果材料应真实、有效,无违反相关保密规定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且权属清晰,无法律纠纷。

  其中地市行政管理用户填报的成果可直接入库,由其下属子账号填报的成果,须由行政管理用户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库;机构用户填报的成果可直接入库,其下属子账号填报的成果须由机构用户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入库。

  (三)用户权限

  地市行政管理用户可查看本账号、本市管理子账号、本市企业以及项目所在地为本市的成果数据。机构用户管理员可查看本账号及其子账号填报的成果数据。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按要求填写住房城乡建设科技成果数据网注册信息表(见附件),加盖公章于4月2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henankjc@163.com),通过省厅审核后发放激活码。

  各地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相关科技成果填报工作,确保各项成果材料真实、准确,符合入库要求。同时可通过科技成果库加强对本地区建设科技成果的分类管理、统计分析,做好行业优秀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推广。详细操作可在“住房城乡建设科技成果数据网”使用说明页面中下载操作手册查看。

  联系人:褚海全 电话:0371-66069860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科技成果数据网注册信息表.docx

  2025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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