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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集体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发布日期:2025-05-19 信息来源:法规处 阅读:

  5月16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高义主持召开厅务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体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上,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董海立围绕《条例》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审查标准以及审查机制等进行传达学习。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深刻理解公平竞争审查对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新发展格局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一要坚持应审尽审和审查标准的统一性,保证制度权威。要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我厅出台有关政策措施的必经程序,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审查标准要求,坚决防止打折扣、搞变通,保障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二要提升审查程序的规范性,压实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厘清内部审查职责分工,起草处室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条例》规定的征求意见、竞争影响评估等程序,厅法规处要切实负起复审责任,引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政策文件审查,确保《条例》要求落实到位。三要全方位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能力水平,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深入系统学习领会、熟悉掌握《条例》主要内容,深刻把握《条例》各项规定要求,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理解和把握,持续提升公平竞争审查业务能力。强化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考核,不断增强制度刚性约束,确保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落实见效。

  厅领导,二级巡视员,总规划师,总经济师,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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