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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建筑防水构造(三)》为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3 信息来源:城市与建筑设计处 阅读: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由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的《建筑防水构造(三)》标准设计图集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自2025年8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原《建筑防水构造(三)》(图集号:15YTJ205,统一编号:DBJT19-03-2014)同时废止。

  标准设计图集由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附件:标准设计图集名称.doc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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