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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 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 (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7 信息来源: 阅读: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各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部公告2021年第214号,2021年12月14日发布,以下简称《目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大宣传教育。《目录》禁止和限制的是存在严重施工安全隐患、耐久性差、影响职业健康和危害生态环境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的出台有利于提升参建各方对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风险的认知水平和辨识评价,可减少因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风险造成的各类事故,对提升施工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培训、讲座、微视频、线上教育等多种形式,向施工现场宣传了解《目录》文件内容,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目录》有关规定。同时,要鼓励参建各方开展相关技术项目科技攻关,研发预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关键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不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水平。

  二、严格贯彻落实。2022年6月15日后,新开工项目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2022年9月15号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目录》中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续项目中仍然在使用的淘汰工艺、设备和材料,加强风险管控,严防事故发生;对新开工项目,严格落实《目录》规定,禁止和限制使用淘汰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目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若发现仍在使用相关淘汰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应依法依规严格处理,确保《目录》落实到位。同时,鼓励参建各方开展相关技术项目科技攻关,研发预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关键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不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水平。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pdf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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