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梯”升宜居新高度
为切实解决“悬空老人”出行难题,提升既有住宅宜居品质,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新乡市住建局印发《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一系列突破性举措,为加装电梯按下“加速键”,让更多居民早日实现“电梯梦”。
亮点一:启动门槛大降低,“一户申请”即启动征询
新政策最大突破在于“一户申请即启动”机制。只要有一户业主提出加装意愿,社区(村)就将正式启动整单元或整幢楼的业主意愿征询工作。表决规则明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需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且参与表决者中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即可签订加装协议,显著降低了项目启动的初始难度,让惠民工程更快落地。
亮点二:资金渠道更宽广,切实减轻居民负担
明确资金以业主自筹为核心,同时提供强大政策后盾。业主及配偶、子女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可一次性提取用于电梯加装;达到法定业主同意比例后,可按规定程序申请使用本幢或单元的住房维修资金;符合国家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的小区,还可申请上级专项资金用于部分基础工程;鼓励有条件的老产权单位或房改售房单位给予支持。同时,探索建立以住宅单元为单位的电梯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参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解决电梯“终身”维护的后顾之忧。
亮点三:流程优化效率高,政府服务更靠前
社区受理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街道(乡镇),街道在10个工作日内必须组织现场勘察并出具评估意见,大幅压缩前期等待时间。街道(乡镇)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在单元门口张贴、业主微信群推送加装电梯“明白卡”、小区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主动送政策上门,提升居民知晓度。文件还制定公布了加装电梯全流程参考文本、各楼层出资参考系数及计算公式,方便群众申请使用。
亮点四:聚焦难点巧化解,邻里和谐共推进
针对低层住户协调难这一普遍痛点,新政要求公示期内出现异议,社区先行调解;调解未果的,由街道(乡镇)介入,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引导理性协商。明确提出可探索多种方式给予一层业主适当补偿,寻求不同楼层业主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促进在自愿平等基础上达成一致。
对依法开工项目,相关业主须提供必要便利。对无理阻挠破坏施工的行为,业主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索赔,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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