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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2025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2025-08-05   来源:

河南省建设科技和人才发展中心

关于遴选推荐2025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豫建技才〔2025〕19号


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华夏奖”)申报推荐工作已启动。经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河南省建设科技和人才发展中心负责推荐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和解决相关行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所形成的下列科技成果:

  1.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智能化管理、计算机软件等科技成果。

  2.引进、消化、吸收后再创新的国外先进技术和工艺。

  3.为行业服务的标准、规范、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技基础性研究成果。

  4.为支撑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服务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5.有组织有措施进行大规模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

  6.采用技术创新成果完成的重大工程项目。

  (二)申报条件

  推荐项目应满足下列条件:

  1.在技术(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2.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并经过较大规模地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效益。

  3.成果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推动行业或技术领域科技进步作用明显。

  二、申报要求

  (一)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应对项目进行认真审查,并依据填写说明填写统一格式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并提出推荐奖励等级。

  2.申报项目的证明材料(推荐书附件)应当完整真实,并说明推荐项目的主要创新点,开展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分析,列出第三方评价意见、学术及专利技术等情况。

  3.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应按贡献大小排序,名额应按照相应的奖励等级申报。

  4.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共同申报。

  5.申报项目必须无知识产权争议。有争议的项目需于申报前得到妥善解决。

  6.同一人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的项目,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

  (二)项目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报

  1.已获得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奖励的;项目所列主要创新内容(含专利、论文等)已获得华夏奖的;2020年及以前年度申报但未获得授奖的项目(不包括未通过形式审查和提前声明放弃获奖的项目)。

  2.同时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奖励以及其他社会科技奖励的项目。

  3.不符合华夏奖奖励范围和条件的。

  4.项目未通过验收(评估)或验收(评估)不满一年(软件类六个月)的;标准规范颁布实施不满六个月的;有工程依托项目未提供工程验收报告的;项目整体技术未应用或应用不足一年的。

  5.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填写的。

  6.本申报年度前两年连续推荐且未获奖的项目。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各申报单位应按照《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2023年修订)的要求,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提出申报推荐奖励等级,同时在书面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

  (二)评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评审,经专家组集体研究后提出推荐意见。

  四、材料要求

  (一)书面申报材料

  1.材料组成:提交《“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正文(第一至第九部分)及附件(第十部分)原件1套、复印件2套。推荐书和填写说明通过省建设科技和人才发展中心官网(https://hnjs.henan.gov.cn/zczx)“通知公告”栏下载。

  2.装订要求:正文与附件须合并装订。

  3.盖章要求:具体盖章位置及规范请参照填写说明。

  4.报送时间: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以快递寄出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内容与书面推荐材料必须一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宇波

  联系电话:0371-66069623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5号河南建设大厦西塔1815室

  邮政编码:451464

  电子邮箱:hnsjczxkjk@163.com

  

2025年8月4日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doc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