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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14 信息来源: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阅读: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5〕170号)精神,现就我省202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协助做好考试报名、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具体事项。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在河南省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二)报名时间

  考生应于2025年8月15日9:00至9月5日17:00完成报名。

  (三)报名材料

  1.近期半身免冠白底1寸电子证件照。电子证件照将用于打印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以及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2.学历认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原件。2001年及以后的学历,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带二维码并在有效期内);2001年以前的学历,须上传毕业证书PDF扫描件。

  3.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或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四)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s://gjsksbm.cirea.org.cn:9001/),按操作说明进行报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考生报名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考生应选择“郑州市”,驻豫中央管理企业考生应选择单位所在地省辖市。考生提交个人信息前须认真核对,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提交后将不能修改。

  (五)资格审核

  202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考前线上资格审核,省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办公室负责全省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监督和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应于2025年9月10日17:00前完成。

  (六)报名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2025年8月15日9:00至9月12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缴费时需提交个人邮箱信息,缴费成功后,电子票据发送至该邮箱。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5元收取。

  (八)打印准考证

  考生完成缴费即为报名成功,考生可于11月3日至9日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11月8日

  9:00—11:30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1月9日

  9:00—11:30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14:00—16:30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方式

  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试。其中,《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均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相结合,客观题、主观题分值分别占30%、70%,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卡上书写的方式作答;《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相结合,客观题、主观题分值分别占80%、20%,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卡上书写的方式作答。

  (三)考试大纲

  考试使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25)》,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www.cirea.org.cn)、“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www.creva.org.cn)下载。

  四、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查询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并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在线申请复核试卷卷面合分是否准确,在线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官网及公众号。

  五、获得资格证书条件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滚动周期为四年。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六、免试科目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一)取得原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二)取得原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携带的考试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除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外其他三科可携带)。考场统一发放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回收。

  (二)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三)报名咨询及联系方式

  省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0371-68107970

  考试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13

  考试缴费票据咨询电话:0371-61612532

  有关考试资格及审核进度问题,可咨询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试报名审核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河南省202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联系方式.doc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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