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部分市县重点项目建设不力,开封市杞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护城河二期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应于2022年底建成,尚无实质性进展,护城河沿线多达35个排污口,现场检查发现3处正在排放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最高浓度分别为119毫克/升、24.9毫克/升,黑臭明显。洛阳市瀍东和伊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计划2021年开工建设,督察时仍未启动;应于2022年建成的红山污水处理厂由于管网未接通不能投运。郑州市新郑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完工,主管网未贯通而无法投运。濮阳市南乐县污水处理厂设备老旧、能力不足,污水频繁溢流排入永顺沟。
二、整改措施
组织各地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2024年6月底前建立台账。成立分包督导组,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进度不达预期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计划时限完成。
三、整改完成情况
建立重点项目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推进时限。期间,多次组织专家对整改任务是否按照时间节点准时推进,整改措施是否逐条精准落实,整改过程是否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等问题进行督导督查。对督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压实地方整改责任,加快推进问题整改。
目前,新郑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配套主管网于2024年1月25日贯通,2024年5月30日该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杞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于2024年2月底完成了环保验收,2024年4月15日正式进出水。护城河二期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共计截污纳管9.83公里,于2024年5月全部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杞县35处排污口已于2024年3月25日全部整治完成;南乐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于2024年10月建成投用,南乐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于2024年12月完成;洛阳市伊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于2024年12月完成环保验收,2025年1月正式投运。瀍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于2025年2月完成环保验收,2025年6月正式投运。红山乡污水处理厂已于2025年7月16日顺利通水。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反映。
联 系 人:吴晓磊
联系电话:0371-66069885
电子邮箱:hnwscl@126.com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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