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好房子”建设为指引,推动工程质量管控水平全面提升,按照《河南省2025年“质量月”活动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强省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主要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直播、专题报道等形式,结合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丰富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全面展示工程质量管控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推进“好房子”建设的政策制度,推动各项政策法规落实落地。各地要加大对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警示教育,大力营造“质量月”宣传氛围,引导全行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
(二)扎实开展观摩活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围绕推动“好房子”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现场观摩交流活动。省厅将于9月在郑州举办2025年全省住建系统“质量月”现场观摩交流活动,重点展示住宅常见质量问题防控措施、工艺质量提升工法、细部节点标准化施工等先进做法,推广“好房子”建设创新材料成果,通过实地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全行业对“好房子”建设的认识,持续提升住宅工程建设品质。
(三)积极开展培训比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围绕当前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的主要任务,结合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整治、建筑保温工程施工现场管控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持续提升一线从业人员技术水平,提高工程质量监管人员专业素养。省厅将于9月举办第一届河南省质检员(建筑工程)等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通过“以赛促干”,持续提高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充分激发技能人才队伍活力。
(四)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建质安〔2025〕87号)的有关要求,聚焦开裂、渗漏、隔声差、串味、几何尺寸偏差等易发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专家团队围绕本地区住宅质量问题成因开展专题研究,形成一批研究成果,为健全遏制易发问题的长效机制打下基础。各地要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集中攻坚化解一批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质量保障活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特色群众体验活动,让人民群众参与享受“质量月”活动成果。要积极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组织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全面落实“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持续健全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机制,保障商品住房购房业主知情权、参与度和满意度,有效减少商品住宅工程质量投诉。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重点围绕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建筑保温工程和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等内容,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提高对质量宣传工作的认识,围绕活动主题,积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确保“质量月”活动取得成效。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工程参见各方的积极性,结合当前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整治、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活动,持续提升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
(三)遵守相关规定。“质量月”活动开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杜绝形式主义,坚持自愿参与原则,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
附件:1.联络员回执.docx
3.关于2025年xx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总结的报告.docx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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