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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10-04-23   来源:河南省住建厅 阅读:

关于2010年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豫建〔2010〕60号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委、局)工会:

    根据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第三届河南省职工技术运动会的通知》(豫工文〔2010〕31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激发职工学技术、练技能的热情,促进建设职工技能水平的提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决定:2010年开展建设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

    污水处理工、热力运行工。具体竞赛方案另行下发。

    二、组织方式

    职业技能竞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主办,承办污水处理工和热力运行工竞赛的单位(具体单位另定)协办。

    三、参赛条件及名额

    凡从事上述工种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以省辖市为单位组队,每队限报3名选手参加决赛。

    四、竞赛内容和时间安排

    竞赛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按各工种高级工职业标准要求设置)。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均按百分制,其中基础知识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

    省级技能竞赛决赛10月举行,具体决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领导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技能竞赛领导小组

    组  长:陈海勤   副厅长

    副组长:刘东霞   厅人事劳动教育处处长

    魏  琳   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张桂婷   省建设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张桂婷 (兼)

    六、奖励办法

    (一)各工种决赛第1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对决赛前3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参赛选手理论、技能操作成绩分别达60分以上,可晋升高级工。

    (二)各工种决赛第2名的选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授予“建设劳动奖章”称号,4—13名选手授予“河南省建设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三)对理论和实操考核双及格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授予“优秀选手”荣誉称号。

    (四)对参加决赛选手给予一次性奖励。奖金分别为:前三名分别为3000元、2000元、1500元;4—13名为1000元;其他选手为800元,费用由参赛单位从劳动竞赛奖励基金中列支。

    (五)决赛前三名的代表队分别获得第一、第二、第三名团体奖和荣誉证书。

    七、要求

    (一)各地接通知后,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技术练兵,做好初赛。

    (二)要充分发挥技能竞赛活动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引导作用,做好各市技能竞赛选拔赛和省级决赛的衔接。

    (三)各市选拔赛结束后,务于8月25前将参加污水处理工和热力运行工的选手登记表(另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1张)报送省建设工会。

    联系人:污水处理工  温进普  电话:0371—68080873

    热力运行工  张志强  电话:0371—68080873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19号新蒲大厦1918        邮    编:450046

 

    附件:河南省建设职工技能竞赛选手登记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 件

河南省建设职工技能竞赛选手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工 种

身份证号

技术等级

参加工作时间

文化程度

工 作 单 位

成 绩

理论知识

实际操作

              

     

河南省建设工会意见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