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豫建〔2010〕60号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委、局)工会:
根据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第三届河南省职工技术运动会的通知》(豫工文〔2010〕31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激发职工学技术、练技能的热情,促进建设职工技能水平的提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决定:2010年开展建设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
污水处理工、热力运行工。具体竞赛方案另行下发。
二、组织方式
职业技能竞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主办,承办污水处理工和热力运行工竞赛的单位(具体单位另定)协办。
三、参赛条件及名额
凡从事上述工种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以省辖市为单位组队,每队限报3名选手参加决赛。
四、竞赛内容和时间安排
竞赛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按各工种高级工职业标准要求设置)。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均按百分制,其中基础知识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
省级技能竞赛决赛10月举行,具体决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领导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技能竞赛领导小组
组 长:陈海勤 副厅长
副组长:刘东霞 厅人事劳动教育处处长
魏 琳 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张桂婷 省建设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张桂婷 (兼)
六、奖励办法
(一)各工种决赛第1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对决赛前3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参赛选手理论、技能操作成绩分别达60分以上,可晋升高级工。
(二)各工种决赛第2名的选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授予“建设劳动奖章”称号,4—13名选手授予“河南省建设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三)对理论和实操考核双及格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授予“优秀选手”荣誉称号。
(四)对参加决赛选手给予一次性奖励。奖金分别为:前三名分别为3000元、2000元、1500元;4—13名为1000元;其他选手为800元,费用由参赛单位从劳动竞赛奖励基金中列支。
(五)决赛前三名的代表队分别获得第一、第二、第三名团体奖和荣誉证书。
七、要求
(一)各地接通知后,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技术练兵,做好初赛。
(二)要充分发挥技能竞赛活动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引导作用,做好各市技能竞赛选拔赛和省级决赛的衔接。
(三)各市选拔赛结束后,务于8月25前将参加污水处理工和热力运行工的选手登记表(另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1张)报送省建设工会。
联系人:污水处理工 温进普 电话:0371—68080873
热力运行工 张志强 电话:0371—68080873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19号新蒲大厦1918 邮 编:450046
附件:河南省建设职工技能竞赛选手登记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 件
河南省建设职工技能竞赛选手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照 片 | ||||||||||
出生年月 | 工 种 | ||||||||||||
身份证号 | 技术等级 | ||||||||||||
参加工作时间 | 文化程度 | ||||||||||||
工 作 单 位 | |||||||||||||
成 绩 | 理论知识 | 实际操作 | |||||||||||
评 定 意 见 | |||||||||||||
组 委 会 意 见 | 年 月 日 | ||||||||||||
河南省建设工会意见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