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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城管局依法处置一起暴力抗法事件

发布日期:2021-02-22 信息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法监督处 阅读:

  2月18日下午,鹿邑县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监察大队正常开展市容秩序巡查管理工作。巡查至真源大道与仙台路交叉口龙源圣地商业街路口时,发现冰姑娘冰糖葫芦经营者代某萍仍在人行道上占道经营,严重影响市容秩序及行人通行(该商贩及家庭成员共经营多个冰糖葫芦流动摊点,长期与城管执法队员打游击战,违规占道经营,不服从管理)。城管执法队员根据《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其所经营的流动摊点进行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告知其到城市管理局接受处罚时,该商贩拒不服从管理,对执法人员进行辱骂、厮打,诬蔑称遭执法队员殴打,并自行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在等待公安机关出警人员到达现场处警期间,代某萍打电话纠集其家人,称被城管执法队员殴打。代某萍父亲代某华到达现场后,与其女二人对执法人员进行再次殴打、谩骂。整个过程,执法人员始终保持克制,坚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做到文明执法,并对执法过程进行了全过程录音录像。真源派出所接警人员到达现场后,将涉案人员带离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代某华、代某萍父女二人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公务。2月19日,鹿邑县公安局依法对二人分别做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城市管理部门所行使的职权来源于法律授权,属于国家行政权力的一种,具有合法性、权威性与不可侵犯性。近年来,鹿邑县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住建部“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和“721”工作法,始终坚持和践行“为人民管好城市、做人民满意城管”的初心使命和服务理念,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管理和培训力度,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城管执法工作得到越来越多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和疫情防控工作中,鹿邑县城市管理局和全县人民齐心协力,努力奋斗,贡献着每个人的力量。

鹿邑县城管局依法处置一起暴力抗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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