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管理局
组织召开城区建筑垃圾清运管理集中整治工作
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清运管理,提升依法管理、规范清运、科学消纳水平。6月16日上午,开封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召开城区建筑垃圾清运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会议由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管理处处长刘振营主持,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司啸汉到会并做工作安排,市城管支队、各区城管局、市建筑垃圾管理处及四家清运公司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司啸汉对各区落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第二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给予了肯定。刘振营传达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城市建筑垃圾清运管理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责任任务的通知》《关于拆迁工地、老旧小区改造办理建筑垃圾许可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区及各清运公司要认真落实省厅工作要求,对标对表进行自查自纠;局执法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处理,不断增强我市建筑垃圾规范管理水平。
会议最后,司啸汉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建筑垃圾清运管理是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以及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系列指示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建设美丽开封,打造环境优美、整洁宜居城市的务实行动,因此,大家务必把思想统一到省、市决策部署要求的高度,围绕集中整治具体内容,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二要严格落实好管理制度。处置核准制度是建筑垃圾规范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十五项行政许可事项之一。市局和区城管局要严格落实好该项管理制度,加强源头管控,重点加强对市政、旧改、拆迁、新建等各类项目的监管。要加强宣传和执法检查,防止发生未经核准擅自排放建筑垃圾和私拉乱倒行为,违法违规情况发生在哪个区,哪个区承担主体责任,市局将跟踪督办。三是要加大建筑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排查力度。各相关单位要结合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第二督察组反馈问题,开展以案促改,对本辖区是否存在乱堆乱放的情况要深入开展排查,要把重点放在铁路沿线、城乡结合部以及待建闲置地块,及时建立排查台账,落实属地责任,做到发现一处,治理一处。四是要加强运输公司管理。各建筑垃圾清运公司要开展车容车貌集中整治,对车身不整洁、放大号模糊、篷布破损、箱体超高等现象进行整改,建筑垃圾管理处要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整改不达标不得办理清运核准手续。指导清运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意识。
会议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开封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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