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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2022年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2-10-11   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今年10月13日是第33个国际减灾日,根据《国家减灾委员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办发〔2022〕20号)、《河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减委办〔2022〕14号)文件精神,按照“早预警、早行动”主题要求,各地住建和城管部门要根据实际,切实做好我省今年住建系统国际减灾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为指导,立足住建系统实际,切实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增强系统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住建领域持续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地住建和城管部门要紧紧围绕“早预警、早行动”主题,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认真组织开展国际减灾日各项活动。不断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全面提高重大自然灾害抗御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关口前移,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持续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紧扣领域职责,突出活动主题。各地住建和城管部门要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深入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范围,依托市政广场设施,物业管理单位等开展防灾减灾公众体验活动,利用公益短信、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洪涝、地震等灾害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内的生产安全、燃气泄露等事故的知识常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扩大宣传活动覆盖范围,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担起活动第一责任人之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负责人,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注重结合,创新形式。要积极整合资源,将工作与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的各种民俗文化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现代传播手段,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增强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地住建和城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于10月24日前将活动开展总结报告加盖公章(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报送厅城市与建筑设计处(河南省抗震办公室)。

  联系人:马鑫峰

  电 话:0371-66069922

  邮 箱:hnskzb@163.com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