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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
2023年公开招聘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1 信息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202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规定,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人员

  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直接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8:30-12:00。

  地点:

  1.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总站(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5号河南建设大厦东塔17楼人事科)

  2.河南省建设科技和人才发展中心(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5号河南建设大厦18楼1813房间)

  3.河南省城市建设发展中心(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5号河南建设大厦18楼1804房间)

  三、面试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底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在“本人承诺”栏签名)。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

  6.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四、面试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面试资格确认时,考生必须本人到场。

  2.参加面试资格确认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上述证件和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各环节,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试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本人应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4)发送至邮箱zjtrjc2156@163.com。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递补人选,并发布递补公告。递补只进行一次,如等额确定的递补人选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5.无论是否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以上材料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均由面试资格审核单位留存,不再返还考生本人,请考生提前备份。

  6.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均通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hnjs.henan.gov.cn)公布,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因没有及时关注网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未尽事宜,以《202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0371-66069755

  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总站 0371-66069693

  河南省建设科技和人才发展中心 0371-66069627

  河南省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0371-66069651

  附件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3: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4: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x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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