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防患于未“燃” 多部门联合执法
严厉打击“黑气”违法行为
为贯彻落实省、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市燃气专班组织各县区深入开展瓶装液化气非法加气点集中整治。浚县、鹤山区、开发区迅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燃气的“黑气点”“黑气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取缔非法经营燃气的黑气点1处、查处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案件2起,查扣气瓶132只,依法处理涉案人员3名,对危害燃气领域公共安全的违法人员形成了有效震慑。
浚县
8月23日,浚县燃气专班发现浚县白寺镇许某,驾驶机动三轮车违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对违法运输的机动三轮车和7个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查扣,涉案人员许某移交公安部门。经调查,该机动三轮车未办理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且驾驶员许某无危险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公安机关以涉嫌无证运输危险物品对孙某依法采取行政拘留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鹤山区
8月23日,鹤山区燃气专班在鹤壁集镇鹤源路发现孙某驾驶厢式货车违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该厢式货车内装载有36个液化石油气钢瓶。经调查,该厢式货车未办理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且驾驶员孙某无危险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执法人员当场将车辆扣押,涉案人员移交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后,公安机关以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行为对孙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开发区
8月24日,开发区燃气专班在侯小屯村进行燃气安全排查时,发现1处非法存储瓶装液化石油气窝点,该窝点未配置任何消防设施,且周边民房密集,严重威胁周边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场共查处非法液化石油气钢瓶89个,其中50公斤装10个、15公斤装76个、5公斤装3个、重瓶23个、报废钢瓶54个。经调查,该加气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当场查扣所有钢瓶,“黑气点”负责人已移交公安部门进行立案调查。
燃气属于易燃易爆品,非法存储、运输、销售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对燃气市场的严格管控,就是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市燃气专班将继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黑气点”“黑气贩”“黑气瓶”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保障居民用气安全。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要提高警惕,选择到正规的燃气站点购买燃气,并注意观察追溯二维码及钢瓶生产日期,拒绝过期报废瓶,及时更换新瓶,保护自身生命安全。如有发现涉嫌非法经营燃气行为,可拨打12319热线进行举报。
温馨提示:使用“黑气”的危害
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无燃气经营许可证而从事燃气经营的均属违法行为,所销售的燃气均为“黑气”。
“黑气”站点设施无安全保障:“黑气”点经营场所简陋,基本安全设施达不到要求,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安全管理制度无法落实,存在事故安全隐患。
“黑气”用气安全无保障:“黑气”点为节省成本,使用的钢瓶大多是超期或报废的钢瓶,随时有可能发生燃气事故。
“黑气”用户权益无保障:一是“黑气”点无合法经营手续,且流动性大,一旦发生燃气事故,用户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二是“黑气”点为吸引老百姓往往打出低价的幌子,实则短斤少两或是燃气质量存在问题,损害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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