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众服务 > 曝光台 > 检查通报

【打印】

【字体:

河南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典型执法案例

发布日期:2024-01-25 信息来源:

  为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原则,强化执法监督,以案为鉴、以案明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全省安全监管执法案例进行梳理,现予发布。

  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对信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2月24日,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发现,信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华地·学府名都项目施工现场一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过期。

  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调查认定,该公司一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过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款,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对信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河南省许昌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许昌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4月20日,许昌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许昌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山海云筑项目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项目1#2#3#5#8#9#10#楼已开工建设,无相应楼盘的质量监督手续。

  许昌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调查认定,该公司未对已经开工建设的1#2#3#5#8#9#10#楼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许昌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贾某处1.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郑州某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2月2日,郑州某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专业分包的深圳市宝安区云海臻府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查认定,该项目施工现在存在模板支架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问题,该公司作为项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该公司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0日的行政处罚,并对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给予相关处罚。

  四、河南省驻马店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遂平县某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15日,驻马店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遂平县某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院内露天存放已充装气瓶91罐。

  驻马店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调查认定,该公司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地存放已充装气瓶,违反了《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五款之规定,依据《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驻马店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遂平县某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河南省某建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1月3日,武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对河南省某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武陟县“中嘉懿品城”项目检查时,发现该项目10#、11#楼有3个出入通道口、3个电梯井口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武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认定,该公司未落实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武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公司处罚款2.5万的行政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