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法治建设 ,提升民生“温度”!
河南住建一年两部条例获省人大审议通过
11月29日,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的《河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作为规范全省燃气管理工作首部地方性法规,让燃气管理“有法可依”。
就在两个月前,《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也审议通过,成为全国第二个在省级层面出台的行业地方性法规,以立法手段规范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全过程。
一年内两部条例的相继出台,折射出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法工作的高效推进,也是坚持为民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写照。
立法民主,条例制定全过程人民参与
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燃气与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
近年来,河南省燃气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但在燃气经营、使用和安全监管等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亟须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压实各方责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据了解,《河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立法于今年3月提上日程,时间紧、任务重,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启动后,整个过程节奏快、效率高、时间节点环环相扣,在9个月内顺利完成了整个立法流程,实属不易。
此次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充分听民声聚民意。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泛收集全国各省市燃气管理条例、办法,经多地实地考察、广泛研究论证,依照法律法规及河南省实际,起草完成条例征求意见稿。
“我们先后多轮次公开征求地市主管部门、省直单位、燃气企业和社会大众意见,会同省人大、省司法厅进行省内外调研,多次召开《燃气条例》起草工作研讨会、座谈会、论证会等,对《燃气条例》进行反复修改完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说。
作为燃气经营企业,郑州华润燃气有关人士提出了加强燃气设施保护等建议,“此次条例对燃气经营企业提出了更严格的服务要求,赋予了更多更细的管理责任,我们将全面落实规范要求,通过物联网、大数据打造智慧燃气,以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运营效能。”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燃气条例内容体现了立法的系统性,对《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上位法的规定进行细化和完善,顺应国家对燃气行业的政策要求,与上位法自上而下一以贯之、有序衔接。
作为地方性法规,燃气条例的制定结合河南发展实际,立法更科学、内容更具针对性。
“该条例统筹考虑燃气行业存在的问题与矛盾,立足解决各燃气管理部门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和执法盲区等问题,保证全主体、全链条、全覆盖,确保立法内容的科学合理,保障我省燃气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河南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立法引领,填补河南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空白
城市排水管网和排水污水设施建设是城市的“里子工程”,是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与每个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为确保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有法可依,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开展《条例》起草工作,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各地排水防涝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及污水处理企业的意见建议,收集修改意见343条,并召开了16次起草修改会。
而在立法调研过程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在省外,赴广东、湖北等地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在省内,前往郑州市、三门峡市、濮阳市、开封市等地调研,走到市民身边倾听民意,从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规范的内容等方面全面征求意见,并就有关问题与相关省直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条例》历经近一年的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最终于2024年9月28日经省十四届人大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
在立法过程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泛倾听民声、汇聚民智,条例也呈现出诸多亮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条例以立法手段规范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全过程,从全过程明确了城市内涝防治应开展的工作。
为有效治理城市内涝,《条例》设立了内涝防治和应急处置专章,从内涝工程体系建设、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指挥和责任体系建立等方面,全过程明确了城市内涝防治应开展的工作。
《条例》第三十九条,明确提出要推进厂网一体化建设运营管理,对补齐城镇供排水基础设施短板,建立健全城市供排水规范化运行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关注的是,为推进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动污水处理由“按量付费”向“按效付费”转变,《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提出“应当逐步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费与处理效果挂钩的付费机制”。
河南省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说:“《条例》将发挥立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规范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提升城镇排水防涝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加强城镇水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高效推进法治建设,赋能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两部条例的顺利出台,得益于省委、省政府以及厅党组的高度重视,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精心指导,以及省人大、省司法厅、省直有关部门、相关市县、国内其他省市的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厅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先后荣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连续7年荣获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优秀单位。
据了解,2019年以来,先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审议通过、颁布实施了《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等7部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
据不完全统计,17个设区市共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130余部,有力地完善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规制度体系,不断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例如,《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是全国省会城市首批、全省首部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入选住建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南阳市城市综合执法条例》是河南首部专门针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下一步将聚焦城市更新、建筑业与房地产业转型发展、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深入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立法工作,切实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质量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018年至今,合法性审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发文数量明显减少、文件质量明显提升、文件管理更加精准,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制度供给。在近两年关于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的通报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均位居全省前列、省直部门第一名。
下一步将深入贯彻实施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教育培训等活动,全面提高执法队伍政治素质、管理水平、执法能力和服务质量,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此外,还将通过加强重点领域案件查办、深化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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