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豫建质安〔2025〕100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省安委办《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以及住建部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切实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汲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3月11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惠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4人受伤。3月20日,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红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3月25日,当地在拆除设备设施过程中,再次发生物料泄漏闪爆,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4月30日,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经开区漯河美迪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蒸馏釜爆燃事故,造成1人死亡、3 人受伤。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结合省安委会明查暗访发现建筑施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认真剖析问题隐患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举一反三,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规动火行为。发现违反“六必须”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二、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紧盯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包含电焊、气焊、气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等临时性施工作业)审批和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闭环管理。要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动火作业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审批程序,严格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强化动火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每位作业人员了解并掌握动火作业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有效降低动火作业风险。
三、强化动火作业现场风险辨识及管控。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住建部发布的两批技术淘汰目录,结合当地实际,逐步限制禁用防火等级A级以下的装饰、保温材料等严重危及消防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动火作业前,要指导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程序,重点检查作业场所是否满足动火安全要求、是否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设施。动火作业时,要指导施工企业尽量减少多工种、多层次的交叉作业,依法依规配备动火监护人,对作业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险情。动火作业后,要指导施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复查,确保无遗留火种。要加强对动火作业管理工作的检查和培训,检查中发现施工企业存在无证作业、人证不符等行为的,依法责令停止作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
四、推动举报奖励和警示曝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发生的涉动火作业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制作警示教育片、宣传资料,重点针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等特定群体进行警示教育。按照省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要求,要督促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张贴国家消防救援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告》(具体版式见附件),张贴范围要覆盖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动火作业区、办公生活区、材料堆放区等醒目部位。要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规范线索受理、核查、反馈、奖励工作流程,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2025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