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举报
一、常见举报情形
1.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等违反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情况的。
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未到岗履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未足额配备、在岗在位的。
3.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或超(无)资质承揽工程的。
4.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存在证件过期、伪造证件等情况的。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存在严重缺陷的,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的。
6.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即进入下一道工序或投入使用的。
7.施工现场基坑(边坡)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高处作业、施工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存在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情形的。
8.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等。
二、举报渠道
渠道一:
举报电话:12345
渠道二:
举报网址:https://jubao.hnsajj.com/officialwebsite/#/
渠道三:
举报小程序:
渠道四:
举报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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