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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4 信息来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阅读: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优化我省建筑市场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等文件规定,决定对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延期申请以及批后核查等涉及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予以优化。自2025年10月1日起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ocx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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