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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4-05-20   来源:河南省住建厅 阅读:

     2011年,我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部署,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实施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规范程序,创新思路,强化服务,推进信息公开全面深入开展。现将我厅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62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数29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259条,规划计划类信息数17条,行政许可类信息数156条,其他类信息数25159条。

    (一)加强网站建设,畅通公开渠道。我厅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优化网站设置,在厅门户网站首页显要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领导信息、部门职能、政策法规、重大会议”等事项,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设置了“建设要闻”、“文件通知”、“政务公开”、“公众服务”和“公示公告”等栏目,及时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事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听取民意。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设立了“认真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为民服务、创优争先”等20个专栏,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搭建了重要的交流平台。2011年,厅门户网站共发布建设要闻551条,市县建设信息2528条,文件通知359条,外埠传真620条,媒体报道66条。

    我厅正在进行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系统二期的建设,实现了厅18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网上申报、审核、公示、公告等服务,实行审批事项公示制度。今年2011年受理网上申报事项5225项,发布批前公示95批,批后公告76批,发送短信通知94566条。

    (二)推进网上审批,打造阳光政务。我厅围绕推进办事公开,阳光服务,全面提高了大厅办理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一是加强了相关法规政策的信息公开。全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项目、法律依据、申报条件、受理部门、审批程序、办理规程、办结时限、申请书格式文本、审批结果等十个方面的政策规定和相关信息,全部在厅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办事场所公开发布,实行全面、全部、全程的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审批工作过程、结果的公开。开通了面向企业的“政务信息动态服务系统”,对企业申报事项办理中的全过程实行“即时短信”告知。实行了审批事项专家评审、评估公示制度和批后公告制度,坚持做到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了服务大厅办事现场的政务信息服务,我厅进一步建设完善了服务大厅办事场所政务信息触摸查询系统,实现了最新政策法规信息的同步发布,及时公开披露相关政策信息,为企业解疑排难。在大厅办事场所设立了专人专岗的政务公开咨询窗口和咨询热线电话,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掌握申报事项的有关政策规定,为企业、群众提供政务信息咨询、解答、文档下载等服务近6000多人次,现场发放办事指南16000余份。

    (三)加强住房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分析。加快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时刻关注市场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及苗头性问题,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周报、月报制度,要求各市不断提高周报、月报质量,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作用,健全信息共享和市场形势分析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宣传,稳定市场预期,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与消费。二是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开。在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过程中,坚持分配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接受群众、媒体监督,确保中央的惠民政策惠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三是加强督查检查。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地市规范化管理工作自查的基础上,我厅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地市进行抽查,截止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都能够按照我们的规定和要求设立了住房保障办事服务窗口,政务公开作为我省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较好地保证了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四)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2011年8月,全省召开了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会议,会后,我厅积极部署落实,根据中央纪委《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1〕16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豫建〔2011〕144号的要求,制定并颁发了《河南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并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在10月10日前在厅门户网站开通了工程和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11月底又召开全省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培训会议,12月10日前首批工程项目信息对全省予以公开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厅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9件,办结9件。其中已主动公开的1件,全部公开的5件,部分公开的3件,回复办结率100%。

    (一)规范程序。针对接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专门设计《政务信息公开办理审签单》和《政务信息公开办理登记表》,内容包括申请事项、领导签批、具体办理人员、办理情况、回复内容和统一编号。在办理过程,我厅坚持以下工作程序:首先,收到申请后,先由厅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然后根据业务处室的职责提出拟办意见;其次,在厅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分送主管副厅长逐件审阅批示,交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厅办公室及时督促催办,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再次,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网上回复,并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同时建立依申请政务公开办理台帐,认真记录,对每一个申请和办理结果进行存档,有效保障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分类办理。对于咨询类问题,在第一时间及时查找有关政策依据,详实准确回复;对于意见投诉类问题,及时查实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理方案和办理时限,并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对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联系,协调解决。

    (三)重视质量。在及时回复的基础上,高度注重办事实效,力争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申请事项按规定答复后,及时追踪申请人的反馈意见,对于不满意的事项重新进行办理,直到满意为止。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我厅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没有收费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厅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

    一是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强,目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统一数据库还没有建立,无法实现信息共享,所以对地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主管委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管理还不到位。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开的形式和载体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整合全厅政务信息资源,搭建我厅统一数据库平台。先建设三个主要的数据库—建设企业数据库、执业注册人员数据库、建设工程项目数据库,实现跨部门、跨单位的信息共享,消除数字鸿沟。并依托厅统一数据库平台,建设“12316工程”,(1指1个数据共享交换中心;2指2个网络,即互联网和政务内网;3指3个平台,即外网服务平台、内网综合办公平台和数据交换平台;16指16个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包括OA办公自动化、行政审批、企业资质审批等系统),从而建立起涵盖厅机关和各地市建设委局的统一监管系统平台。

    二是进一步研究探索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有效渠道,打造我厅政务公开亮点,密切我厅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信息公开服务和改善民生的作用。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将制定一套系统的监督考核办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带动厅机关、厅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