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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19 信息来源:河南省住建厅

豫建〔2014〕124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住建部、河南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实际,制定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9月12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

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全面谋划、统筹安排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期间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任务,根据国家住建部、我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结合全省住房城乡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规划编制工作任务

组织编制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城镇住房发展、建筑业发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应用6个专项规划;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设施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乡建设防灾减灾4个专题研究。

二、规划编制进度安排

结合国家住建部、河南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以下步骤开展: 

(一)前期调查研究(2014年9月--10月)

各责任处室要在全面总结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落实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深入分析世情、国情和省情,认清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时期发展环境、机遇和挑战,牢牢把握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找准抓住主要矛盾和重大问题,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认识,明确发展方向、目标、路径和对策措施。

(二)提出基本思路和框架(2014年11月--12月)

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总结、分析和研究,于2014年12月底前,初步形成“十三五”规划纲要基本思路和大纲,明确提出 “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基本原则、重要举措,形成规划纲要初步框架,报厅“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厅办公会审议;各处室编制的专项规划基本思路及框架,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后,报厅“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厅办公会审议;专题研究在分管厅领导组织下开展工作。

(三)形成规划初稿(2015年1月--6月)

责任处室在前期研究成果和所形成基本框架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规划文本草案编制工作,于2015年6月底前形成规划草案,并报送分管厅领导审查。

(四)征求各方意见(2015年7--8月)

责任处室在形成规划草案后,由分管厅领导牵头,通过调研、召开座谈会、网上公开等形式,广泛听取市县、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于2015年8月底前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形成规划讨论稿。

(五)论证衔接和审查(2015年9月--2015年12月)

责任处室对“十三五”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讨论稿进行修改完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与国家住建部、河南省“十三五”规划进行衔接,于2015年10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专题研究工作也一同完成。2015年11月至12月由厅“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逐项审议。

(六)审批和发布实施(2016年1月--3月)

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经厅长办公会审定后,按照程序签发执行,于2016年3月底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门户网站公布。

三、规划编制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关键五年,也是我省确保完成中央提出的三大战略规划目标和任务,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总目标,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总布局的关键五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是指导本领域发展的重要指南,科学编制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对于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分管厅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把“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亲自组织,协调力量、借助外脑开展规划编制,保证规划编制质量、水平。

(二)坚持创新发展

面对深刻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加快中原崛起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工作要求,要立足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规划编制范围,找准规划功能定位;要把握全局、改革创新,在规划性质与功能定位、规划编制方法与程序,规划内容与表现形式等方面积极探索;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既要提出解决当前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办法,也要谋划事关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长期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要坚持科学发展理念,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既要提气鼓劲,更要实事求是,引导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三)强化衔接协调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要与国家住建部和我省总体规划、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之间相衔接,保证在发展理念、目标任务、重大战略、重大布局和重大措施等方面的整体协调一致。厅相关处室编制规划时,要积极与省直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加强配合协作,依据工作职责定位,明确规划编制范围,使专项规划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全厅要坚持“一盘棋”思想,齐心协力,形成联动效应和工作合力,根据规划编制进度安排,按照确定时间节点完成编制任务。

(四)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裴志扬厅长担任,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厅有关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华平副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有专项规划编制和专题研究任务的处室其分管厅领导要严格把关,处长为第一责任人,同时固定1名业务骨干为规划编制工作联络员,处室全体人员共同参与,定期会商,确保规划编制任务圆满完成。

 

附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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