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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报告
2015-07-13   来源:河南省住建厅 阅读:

    一、2012年及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奋力拼搏,克难攻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呈现增长较快、质量提升、稳定和谐的良好态势。

    (一)新型城镇化取得新进展。至2012年底,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2.2%,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实施。郑州、洛阳总体规划经国务院审批通过。济源、鹿邑等市县开展了城乡总体规划试点工作。许昌、焦作等市已实现控规全覆盖。城市新区规划建设步伐加快。各省辖市城市新区规划建设陆续展开,其中开封、洛阳等城市新区战略规划、总体规划和各功能区详细规划,濮阳新区起步区规划等编制完成。全省城市新区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300多亿元。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进展顺利。省政府已确认62个城市组团,平顶山、驻马店等市编制完成组团式发展总体规划。部分城市中心城区至组团的快速通道建成通车。产业集聚区发展水平显著提升。101个发展较快、空间受限的产业集聚区空间和用地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全省产业集聚区建成区面积达1508平方公里。中心商务区和特色商业街区规划建设全面展开。审核确认102个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选址。“两区”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面启动,三门峡、鹤壁等市已编制完成。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稳步推进。59个县市区完成布局规划,全省启动建设试点2300个,初步建成近500个。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超额完成。全省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43万套,完成责任目标的107%,基本建成22.5万套,完成投资410亿元。我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逐个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坚持综合督查与对口巡查相结合,省厅先后抽调400余人次,组织了3次综合督查、14次对口巡查,有力促进了工作落实。资金和土地瓶颈初步破解。发挥省级融资平台作用,受理并核准统贷统还项目211个,贷款规模76亿元。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计划单列,做到优先供应、应保尽保。住房品质得到提升。在全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全部纳入有形建筑市场管理范围。坚持“三不”和“三个同步”,优化选址,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保障房建设的重点。建设模式得到创新。各地积极探索保障房建设新模式,如郑州市在产业集聚区探索市场开发、政府回购的“富士康”模式,企业自建、政府补贴的“格力”模式。漯河市将保障房选址与城市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结合,实现供需有效衔接。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保障性住房入住管理等文件,形成了从建设、分配到后期管理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公积金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试点范围扩大到郑州、安阳等4个市13个项目。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达530万人,累计归集总额1510亿元,归集余额990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71.34亿元。

    (三)城乡建设管理全面加强。2012年是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各地掀起了新一轮城乡建设高潮,共完成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500亿元,同比增长11%,完成村镇基础设施投资117.82亿元,完成农村建房投资522.67亿元。城区改造大规模推进。各省辖市新开工城中村改造项目2513.81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679.38亿元。城中村改造占房地产投资比重超过30%。棚户区改造累计完成投资105.53亿元,基本建成6.52万套、646.59万平方米。城建项目招商引资成效明显。成功举办住房城乡建设项目招商会,正式签约项目353个,投资额2789亿元;银企对接会上,15家金融机构与244家企业的251个项目签订贷款协议,签约额613亿元。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新乡、济源等12个省辖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成投入运行或试运行,城市精细化管理内容不断深化。城镇生态园林绿化取得新进展,全省设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2平方米。城镇减排工作成效显著。全年累计处理污水21.6亿立方米,处理生活垃圾902万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较好成效。信阳市明港镇等12个镇获国家批准为“十二五”重点流域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镇,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1.33亿元,农村垃圾收集处理逐步走上正轨。农村危房改造成效显著。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3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争取国家资金24亿元,完成投资132.66亿元。特色乡村建设和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新增13个镇(乡)和4个村为河南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16个村庄被列入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四)房地产市场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完成开发投资3000亿元,居全国第10位、中部地区第2位,同比增长15%。商品住房竣工61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房价基本稳定。市场秩序趋于规范。从严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服务和物业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房屋征收逐步正规。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如漯河市以市场化模式运作商业拆迁,逐步形成了商业拆迁的基本程序;商丘市制定《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填补了政策空白。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日趋活跃。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盘活住房存量,实现了新商品房、二手房与租赁三者良性协调发展。

    (五)建筑业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000亿元,同比增长15%,产业规模创历史新高。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开展了建设领域挂靠借用出借资质专项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备案的闭合监管作用更加明显。“清欠”工作继续推进,共受理各类投诉案件230余起,涉及金额约1.9亿元。建设工程质量稳步提升。提请省政府出台了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全省新开工工程监督覆盖率、受监工程主体结构合格率、竣工验收工程合格率、工程质量备案率均保持100%;南阳市中心医院综合病房楼、许昌市文博馆、武警河南省总队指挥中心3项工程荣获“鲁班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对综合保税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盲区”监管进一步强化。勘察设计和标准定额工作得到加强。设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地方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不断完善。积极开展了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

    (六)建筑节能和新型墙材工作稳步推进。全年新增节能建筑3600万平方米;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400余万平方米;新增新乡市和济源、长垣等7县(市)及临颍县城关镇为2012年度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镇;争取光电建筑应用项目5个,获国家财政奖励(补贴)资金3.76亿元;我省被列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2012年度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示范省,获国家专项资金支持1000万元。墙材革新工作再创佳绩,在国家组织的节能责任目标考核中,我省总评成绩为优秀;6个省辖市、27个县(市)通过“禁黏”验收,68个乡镇通过“禁实”验收;新型墙材产量达到450亿标砖,生产比例达到93%,应用比例保持在97%以上;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年征收额超过6亿元。

    (七)依法行政和执法监察工作卓有成效。5部法规、规章项目被列入省人大、省政府立法计划;全年受理行政复议42件,全部依法办理完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细化。建立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监察机构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加强了沟通与合作。省厅全年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146件;办理上级交办案件和部门移送案件46件;开展综合和专项执法检查8次,检查各类工程项目200多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9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八)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涌现了首例志愿捐献造血干细胞并被评为省直“十大杰出青年”的省质监站职工刘国强、临危不惧勇斗歹徒的三门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职工李启昆和全国劳动模范、党的十八大代表、许昌市城管局环卫工人李秋霞等一大批先进典型;有5个青年文明号被团省委授予“全省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青年集体”称号。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牵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两项反腐倡廉任务,深入开展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依托“12319”城建服务热线等平台,促进了政风行风明显转变。

    此外,我们还积极开展了援疆、艾滋病村帮扶、大别山连片贫困区帮扶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省政府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签署《共同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中原经济区建设给予大力支持,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创造了好的条件。

    2012年工作的全面完成,标志着过去五年各项预期目标顺利实现。回顾五年来的发展,成绩鼓舞人心,经验弥足珍贵。过去五年,是全系统应对挑战、经受考验,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提高的五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面对新型城镇化推进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繁重任务,面对机构改革之后部门主要职责和管理方式的新变化,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不辱使命,认真履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得到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和社会的认可。过去五年,是全系统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的五年。围绕省委、省政府“两不三新”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战略决策,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我们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在加快速度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目前,五级现代城镇体系整体上呈现出要素聚集、竞相发展的良好态势,区域竞争的整体合力初步显现。五年来,城镇化率年均增长近1.8个百分点,成为我省历史上城镇化发展最快的时期。过去五年,是全系统坚持关注民生、促进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的五年。五年来,全省共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06亿平方米、137.3万套;竣工4895万平方米、65万套,累计通过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保障36.46万户,基本解决了101.46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城市基础设施累计投资5335.24亿元,累计实施旧城区改造57.38平方公里,完成城中村改造项目1002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累计完成投资246亿元,改造农村危房超过64万户,较好地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过去五年,是全系统深入推动改革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的五年。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市政公用事业运营和服务效率明显提高,产业发展水平持续提升。房地产开发投资由2008年的1027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3000亿元;建筑业总产值从2008年2824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6000亿元。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由50%提高到99.4%、实施率由30%提高到99%,累计建成节能建筑1.68亿平方米,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100万平方米,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000多万平方米,建筑节能累计节约400万吨标准煤。累计生产新型墙材1930亿标砖,利废1.78亿吨,节地30万亩,节能1196万吨标煤。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党委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努力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今后五年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党的十八大提出“四化”同步推进,国家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节能减排、重大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投入;随着中原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建设工作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也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三大重点之一。这些都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在我省各种经济矛盾依然突出的情况下,住房城乡建设对释放内需潜力,扩大投资,为经济增长提供内生动力具有重要意义,任务更重,责任更大。二是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如何实现新型城镇化引领新突破,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三是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自身存在诸多问题,如城镇基础设施水平偏低,住房制度不完善,城乡发展差距仍然较大等。面对当前形势,我们必须客观看待,辩证认识,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更加注重新型城镇化提速提质,更加注重保障性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更加注重激发全系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全面提升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水平。

    今后五年工作主要目标是: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7个百分点以上,2017年达到50%以上,新型城镇化引领作用明显增强;两年内完成棚户区改造,三年内全部启动城市建成区内城中村改造,五年内基本完成县城以上中心城区旧商业中心、旧城区和集中连片旧居住区改造;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50万套以上,实现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20%,建立符合省情的住房保障体系;房地产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5%左右;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100%,实施率99%以上;新型墙材产量年均增长8%以上,应用比例在城市规划区达到99%,在农村地区达到70%以上。

    围绕上述目标,今后五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应着力把握以下几点:一要把新型城镇化提速提质作为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推动城镇化布局与综合交通系统有机衔接,以交通联接促进产业链接、服务共享、生态共建,增强城市群发展整体效应。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增强郑州龙头作用,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为突破口,促进郑州、开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位一体发展,按照1000万左右人口规模拓展城市空间;强化以县城为重点的中小城市公共服务、吸纳就业、集聚人口功能,形成大中小城市、中心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共进、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针对目前存在的“不完全城镇化”问题,按照省政府提出的“一基本两牵动”要求,加快载体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统筹解决进城农民的就业、住房、教育等问题,有序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二要把强化创新驱动作为深化改革开放的内在动力。把创新精神贯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不懈地推进城建投融资、工程建设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等各项改革,更加积极地组织研发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产品,不断增强行业发展活力。三要把坚持绿色发展作为建设低碳城镇绿色中原的重要途径。把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作为转变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把合理的资源环境容量和科学的建设标准作为城乡规划建设的前提,不断扩大应用新型建材、新式工艺、新型设备和可再生能源的规模,构建环境友好、适宜人居、富有文化底蕴的空间载体。四要把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作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切实抓好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质量、城市管理和市政公用服务,更加注重建设产业发展的综合效益和社会贡献,把发展成果更多地体现到产业结构调整、公共服务改进、人居环境改善上。

    三、2013年重点工作

    2013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形成“一个突破”、抓好“三个重点”、实现“五大提升”。“一个突破”即促进新型城镇化提速提质,实现新型城镇化引领新突破。“三个重点”即强力推进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和住房建设,掀起住房城乡建设大发展、大提速、大提升热潮。“五大提升”即实现产业发展、节能减排、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的全面提升,推动全系统各项工作上台阶。

    主要目标是:城镇化率提高1.8个百分点以上;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40万套,基本建成30万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0万户以上;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5%以上;房地产业投资增长15%以上;建筑业总产值增长15%以上。

    围绕上述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作用,促进新型城镇化提速提质。一是在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速度上求突破。重点是深化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在编制完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空间发展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的基础上,按照郑州、开封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位一体”的思路,组织编制郑汴都市区规划;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组团总体规划,加快中心城区与城市组团间快速通道规划建设,提升组团服务功能和吸纳就业能力;把县城、县级市作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支持中心镇分别发展成为现代中小城市、特色名镇和农村区域综合服务中心;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关政策、体制机制创新和技术研究,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力争再开工和建成一批新型农村社区。二是在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上求突破。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对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不具体、标准低、不完善的,年内要全面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进一步加快载体建设,完善城市新区规划编制,加快推进起步区、功能区建设,尽快成规模、出形象、聚人气。省政府已批准调整空间范围的产业集聚区,上半年要全部完成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查报批,全面推进产业集聚区内村庄一体化改造。加快推进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规划编制工作,力争上半年全部完成规划的审查审批,大力推进“两区”道路交通、管网、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统筹推进住房建设,进一步增加有效供给。在解决现有城镇居民住房困难的同时,更加注重为农村转移人口和新就业人员提供住房。一是继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抓开、竣工和进度。进一步完善督查、巡查、通报、约谈等制度,确保完成2013年既定目标任务。抓建设品质。继续执行“三不”和“三个同步”,优化保障性住房选址。深入开展质量监管年活动,对工程质量问题实行零容忍。对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投资计划,确保把保障房建成政府优质资产、良性资产。抓分配入住。各地要根据实际,科学确定准入条件和标准,逐步降低准入门槛,将进城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分配过程要全程公开,阳光操作,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抓后期管理。做好保障性住房租赁、物业、维修等后期管理工作,力争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管理不差于同区位、同地段的商品房小区。二是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引导企业大力开发建设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要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满足群众正常住房需求。三是加大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去年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联合发文,对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国有林场危旧房、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切实抓好落实。要积极探索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小城镇建设、扶贫开发、重大项目建设等相结合的方式方法,今年再争取国家危房改造任务20万户以上、中央补助资金15亿元以上。四是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积极推进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做好资金风险防范。力争到今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达到550万人、归集余额1200亿元、个人贷款余额600亿元。

    (三)推动城镇建设扩容提升,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在巩固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成果的基础上,以“三改造两整治一加强”活动为抓手,大力实施城镇建设扩容提升工程,增强城镇对产业和人口转移的吸引力和魅力。一是加快以治理城市内涝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编制城市9项专项规划,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尤其要加大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力度。今年,国家将出台《关于加快城市排水与暴雨内涝防治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市要抓紧做好排水设施普查和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地下管网、排水沟渠、排涝泵站等设施建设,形成水系利用和排涝相互协调的雨水收集、调蓄、入渗、河湖联调系统。力争一般地区雨水设计重现期达到2年,重要地区雨水设计重现期达到3—5年,确保暴雨期间城市安全度汛。进一步加大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力度,重点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快速路、停车设施等交通体系建设,努力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强化水质检查,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继续加强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设施建设,努力完善城市功能。二是持续加快城区改造,有效改善城市面貌。今年各市县要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规划及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在城区改造过程中,要统筹考虑城市综合交通、住房建设、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着力解决拆迁和群众的安置、就业问题,将其作为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做,作为城区改造方案实施的前提条件。坚持阳光操作,确保城区改造工作依法依规和平稳有序推进。三是创新城市管理。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今年年底前,省辖市要全部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监管,确保安全高效运行。开展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全面开展无障碍建设市、县创建工作。加强地下管线普查和管理,强化城建档案管理。四是加强村镇建设,夯实城乡统筹基础。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县域中心城市和中心镇发展的意见。扩大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建设一批自然环境优美、特色景观丰富、基础设施完善、发展方式科学的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继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探索将乡镇环境卫生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城乡环卫设施和管理统筹协调发展。

    (四)深入推进节能减排,服务绿色中原建设大局。一是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各市、县要不断健全污水垃圾处理运营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全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郑州市要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理试点项目建设,各省辖市要开展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围绕“四节”,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新增节能建筑3100万平方米,发展绿色建筑100万平方米,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做好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示范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及项目验收工作,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规范化应用1000万平方米。开展国际合作,争取中美低碳生态合作项目,创建国家低碳生态城区。建筑节能实现新增节约70万吨标准煤。三是加强墙材革新工作。力争10个省辖市和26个县(市)实现“禁黏”、50个乡镇实现“禁实”;加快新型墙材产业结构调整,力争新培育20个新型墙材骨干企业;加快新型墙材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推出10个新型农村社区推广应用新型墙材示范工程。四是积极推进城市生态园林设施建设。以创建“园林城市”和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为载体,创建园林绿化精品。开展城市园林绿化评价和等级评定,加快推进城市数字化园林管理系统建设。五是强化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保护。加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工作。加强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地域文化特色的传统村落保护。

    (五)有效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实力。一是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今年国家将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从我省实际出发,按照稳价增量的总体思路,鼓励支持住房刚性需求,打击投机性需求、抑制投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走势,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各省辖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快省部联网进程。优化房地产业布局,培育房地产投资新的增长点。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托旧城区、城中村、城市新区、城市组团、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积极发展商业地产、旅游地产和城市综合体。重点支持郑州、洛阳等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积极培育县域房地产市场。加强预售管理。以预售管理为抓手,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合理控制不同价位商品房入市节奏。完善住房二级市场。重点扶持一批具有良好品牌的中介企业。规范房屋租赁市场,鼓励部分居民和进城务工人员以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引导合理消费。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宣传,引导媒体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既稳定购房者的消费预期,也稳定企业的市场预期。二是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建筑业。继续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对100家骨干企业进行跟踪服务。引导中小型企业加快向技术公司、专业公司转变,走特色发展之路。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肢解发包、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问题,从源头上治理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重点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省直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专项行动,开展建筑起重机机械安全、住宅质量专项治理,切实提高防范重大风险的能力。制定出台市场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做好标后履约监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外省进豫企业备案管理和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管理等办法。三是提高勘察设计创新水平。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强化超限高层抗震设防,以施工图审查为抓手,确保公共建筑50%、居住建筑65%节能标准的实施,施工图节能审查合格率达100%。完成15项急需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以繁荣建筑设计创作为目标,鼓励建筑设计人员创新设计理念,强化精品意识,提高原创能力。四是推进新型墙材产业优化升级。引导企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支持发展具有地方资源特色的新型墙材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全省新型墙材产量达到460亿标砖,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97.5%。

    (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全系统健康和谐发展。一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立法进度。做好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城市建设管理、燃气管理、房屋租赁管理等法规、规章的调研、起草、修改等相关工作。健全相关制度。建立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巡查、行政指导、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风险管理等制度。强力推进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执法监察队伍,强化层级指导和监督,提高执法监察效能。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全面开展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综合性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住房城乡建设市场正常秩序。二是保障人民权益。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复议质量。更加注重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规范城市房屋征收。创新房屋征收拆迁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机制,细化配套政策,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妥善处置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强化信访领导责任制,畅通省市县信访渠道,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平安建设。健全社会舆情分析机制,对难点投诉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切实消除信访隐患。

    (七)加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全系统作风建设水平。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制定具体措施并严格执行。要强化执行意识、提高执行能力、破解执行难题、加强执行监督,集中精力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突出问题。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集中精力谋划发展、推动工作。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围绕住房保障、城乡规划、住房公积金、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施工和质量安全管理等关键领域,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要事项的全过程监督。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堵塞腐败滋生的漏洞。严查侵害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要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坚持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大力宣传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工青妇、社团等组织和老干部的积极性,凝聚各方力量为事业发展作贡献。积极开展行业文明创建活动,落实供水、供气、供热等“窗口”行业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需要强调的几项工作

    除了以上重点工作外,这里再强调几项工作:

    (一)大力加强调查研究。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面临着更加繁重的任务,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构建住房保障体系等重大任务需要有所突破。尤其是如何发挥新型城镇化的引领作用,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加强研究。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使命意识、忧患意识,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更加注重激发全系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更加注重学习研究,切实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积极主动地加强对新型城镇化提速提质、住房保障制度和住房供应体系、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住房发展规划、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预测,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水平。这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思想保证和重要前提。

    (二)提升建筑企业发展水平。原省属八大公司的负责同志作为全省建筑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今天的会议,这里我对建筑企业发展提几点要求。原省属八大公司改制后,重新焕发了生机,总产值年均增长64.5%,2012年达到242亿元,是2003年的 66倍。省一、省五、省六晋升为特级企业,省二正积极准备升级,这些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资本运作、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了龙头骨干作用,带动了河南建筑业的发展。在下一步发展中,一要继续转变观念,改革创新。要不断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和优化企业产权结构和分配制度,拓展企业发展视野,坚持走改制、改组、改造的发展道路,加强体制机制创新,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的内生动力和综合竞争力。二要转变产业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和产业化发展道路,有条件的企业要开展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三要优化产业结构。紧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围绕新的市场需求,与资本市场、建筑产品开发等有机结合,提升产业层次,拉长产业链条。要向低碳发展的理念转变,聚焦建筑节能减排领域,培育壮大钢结构、建筑智能化、环保、节能等新的经济增长点。四要大力推行科技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强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力度,以重点工程、大型工程项目为载体,加快在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领域的技术改造,着力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点。五要注重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提升驾驭现代企业的能力。完善各类职业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技能培训,提升产业队伍素质。

    (三)做好风景名胜区工作。近年来,通过完善风景名胜区规划,建立监管信息系统网络平台,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建立30周年等系列宣传活动,风景名胜区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全省34处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面积达3788.78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27%,2012年实现门票收入13.76亿元,风景名胜区已成为我省建设绿色河南、生态河南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地方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和对外开放的窗口。在下一步发展中,一要进一步完善规划。尚未编制完成或上报总体规划的景区,年内必须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完成总体规划的上报审批。在总体规划批准前,要暂停景区内所有项目的建设。二要进一步规范景区管理。要对照2012年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特别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我厅检查中被列为基本达标和濒危的景区,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尽快完成整改。三要组织开展风景名胜资源调查,力争新增省级风景名胜区2-3个,并组织符合条件、资源条件较好的省级风景名胜区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四要积极推进《河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等地方法规的立法工作。

    (四)加快行业信息化建设。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今天参加会议的有各局委的办公室主任,大家要切实把行业信息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结合省厅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服务”三大职能,推动整个行业信息化建设稳步发展。一要加快构建“河南建设”网站群,力争今年年底前实现3个100%,即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网站开通率100%、省市县主管部门基于互联网的互连互通率100%、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率100%。二要强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企业工作效率和管控效益。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系统,要在本地区抓典型、推经验,稳步提升整个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力争到“十二五”末在我省形成一批信息技术应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骨干企业。三要建立健全安全机制,确保网络运行与信息安全。

    (五)抓好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春节快要到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发生。尤其要保证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安全运行、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风景名胜区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还要关心困难群体的生活,认真受理投诉,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等等。要及早进行预防,提前制订预案,迅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