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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8-03-08   来源:河南省住建厅 阅读: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概况

一、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

(一)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内设14个职能处室和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省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省建筑劳务管理办公室等12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省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农村转移人口住房保障责任。拟订住房保障规划、建设、分配、运营和监督管理等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标准制定、性质认定并监督管理。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资产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管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各类棚户区改造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的责任。组织研究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组织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住房建设、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和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城镇体系规划,负责省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并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制度并监督实施。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省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对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拟订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工程建设和建筑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出省出国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6.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全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

7.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拟订和发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拟订和发布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8.指导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拟订城市建设管理政策、规划,监督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管理、城市管网综合管理、城市节水工作;指导城市综合交通、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拟订全省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政策,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国家)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申报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全省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以及美丽宜居镇村建设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工作。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11.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及成果推广应用。

12.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指导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政策、制度,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政策并组织实施。

13.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有效使用和安全。组织实施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4.拟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察和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监察和重大案件的查处。

15.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886人,其中:行政编制167人,事业编制719人;在职职工601人,离退休人员450人。

二、预算单位构成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包括本机关本级预算和厅属单位预算。其中包括:

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本级;

 2.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3.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4.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总站;

 5.河南省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6.河南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

 7.河南省建筑劳务管理办公室;

 8.河南省建筑工人文化宫;

 9.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

 10.河南工程文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11.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2.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度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总计33,365.2万元,支出总计33,365.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1,087.1万元,下降70.8%。主要原因:一是上年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到部门,今年专项资金预算没有下达到部门;二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费项目取消,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合计33,3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096.2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4,850.0万元;其他收入1,473.9万元;部门结转资金3,945.1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合计33,3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12.2万元,占56.7%;项目支出14,453.0万元,占4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3,096.2万元。与 2017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995.5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新增工资、离退休费及津贴补贴及奖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3,09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万元,占0.1%;国防(类)支出28.6万元,占0.1%;教育(类)支出12,155.9万元,占5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93.2万元,占1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25.1万元,占3.6%;城乡社区(类)支出6,748.0万元,占29.2%;住房保障(类)支出908.4万元,占3.9%;其他(类)支出19.0万元,占0.1%。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8〕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厅《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厅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厅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04.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12.7万元,增长4.4%。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预算85.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境外考察活动(包括城镇化、城市规划及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城市管理执法、国外城市建设管理法制建设、小城镇规划建设、绿色建筑和装配工建筑(设备)技术建设管理、保障房建设管理考察及建筑产业现代化培训等。该项经费依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出国(境)任务的审批发生实际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31.0万元,41.1万元,比上年减少10.1万元,下降2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计划接待人员减少而形成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根据《河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接待来访的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范围内的发生的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88.2万元,比上年增加31.8万元,增长20.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2万元,比上年增加31.8万元,增长2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况较差,需要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保险费、车船税、租车费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行政经费预算安排5,682.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镇化工作、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住房改革发展、建筑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85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58.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2,000.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0.0万元。主要用于: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购置计算机、打印机、办公家具、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以及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办公用房房租等。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 年我厅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6,334.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好,达到了各项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我厅共有车辆4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4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厅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2项,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46,2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25,800万元。我厅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8年3月7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