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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勘察、结构专业)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3 信息来源:河南省住建厅

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等有关规定,更好地开展我省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各类专项论证、评审以及工程勘察、设计、审查质量检查等工作,现按有关规定对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勘察、结构专业)专家库进行更新完善。

一、本次专家申报遵循原则:

1. 确保各类专项论证、评审、检查工作质量;

2.优化专家库年龄结构,形成老中青专家相结合的梯队。

二、申报专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大型骨干甲级勘察设计单位具有工程勘察、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和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现任技术职务为大型骨干勘察设计单位副总工程师以上职务;

2. 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国家或省级勘察设计大师及我省勘察设计行业领军人才可适当放宽;其中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的应具有教授职称及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资格在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单位,完成业绩为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单位提供;

3. 具有20年以上相关专业勘察、结构设计工作经历;作为项目或结构专业负责人近五年完成5项大型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二、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勘察、结构专业)专家成员申请表及5项勘察报告或工程设计图纸;

2. 职称证、注册证复印件;

3. 所在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勘察设计经历证明,担任副总以上任命文件原件;

4. 5项勘察报告或工程设计图纸;

5. 请各有关单位在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中,择优推荐并填写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勘察、结构专业)专家成员申请表,与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上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河南省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所有限限公司(郑州市金水路103号省建筑设计院内),联系电话:0371-66263371,联系人:李振宇

厅勘察设计处联系电话:0371-69523972    联系人:王贺轩  

附件:《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勘察、结构专业)专家成员申请表》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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