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摸底调查及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改善民生为核心,在住有所居上取得新进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利用三年时间,有序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为确定我省老旧小区改造的主要方向和着力点,我厅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省老旧小区摸底调查和试点推进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是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老旧小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大事。老旧小区改造有利于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利于改善小区环境,延续历史文脉,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摸底调查的范围及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对象主要是2000年以前建成的环境条件较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建设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各省辖市对市本级及所辖区老旧小区房屋建筑本体、小区公共部分基础设施和基本功能,老旧小区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的现状,以及居民具体的整治需求等全面进行排查,具体调查内容详见附表。
三、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
各省辖市要按照《2018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任务要求,选择2-3个符合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小区,坚持“先民生后提升”的原则,从问题出发,顺应群众期盼,以完善老旧小区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通过实施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弱电、道路等改造提升项目,重点解决群众的用水、用电、用气等问题,通过楼道修缮、绿化美化、增建文体设施等,对小区建筑物本体和小区环境进行适度提升;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同步考虑增加电梯、建设停车设施等。各省辖市要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发挥街道、社区基层组织作用,积极探索老旧小区改造从规划、建设、管理等各环节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新模式。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摸底调查工作责任。此次调查是开展下一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基础,各省辖市要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工作,落实责任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摸清辖区内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掌握详实的数据,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全覆盖。各地应于6月底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并于6月30日上报“河南省老旧小区改造摸底调查汇总表”及调查工作总结报告。
(二)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各省辖市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紧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改造目标、内容、时间安排,细化任务措施,落实责任人,加快推进试点工作进展。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将改造试点的进展情况上报我厅城市建设处(同时上报电子版)。
(三)组织试点城市实施。许昌市作为全国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尽快推进试点小区的建设进度,重点探索老旧小区改造在工作组织、资金筹措、项目建设、长效管理等方面的机制,及时梳理总结老旧小区改造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为全省老旧小区改造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充分发挥引领作用。
请各省辖市于5月20日前将老旧小区改造摸底调查及试点工作责任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上报我厅城市建设处。为便于工作交流,我厅建立了“河南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群”,请各地负责人扫描微信二维码,自行加入。
联系人及电话:付宁、陶鼎鼎 0371—63687559
电子邮箱:hnljxqgz@163.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2209房间。
微信群二维码:
附件:河南省老旧小区改造摸底调查汇总表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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