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安全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城市管理(执法)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现将《201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安全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3月19日
201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安全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责任、夯实基础、严格执法,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较大事故、死亡人数三下降。
(二)无建筑施工较大以上火灾和其他亡人火灾事故。
(三)基本完成全省建设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三、主要工作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组织开展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主动适应新时代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让“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全行业的共识。
2.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工作任务和改革举措,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措施,着力用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解决安全生产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3. 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结合全省机构改革,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厘清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安全生产权责清单,修订《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4.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指导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可操作、能落实的制度措施,并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推动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5. 完善安全履职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查、警示约谈、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安全工作履责检查和履职考核,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有效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6. 加强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红名单”“黑名单”制度,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安全生产诚实守信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简化行政审批、减少检查频次、优先选用政策试点等激励措施;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评优表彰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实行联合惩戒,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三)全面推进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
7. 做好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广泛宣传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等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试点企业的指导,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积极探索总结有效做法,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强化示范带动作用。
8. 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结合行业实际,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研究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成效检查验收标准和评估办法,督促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对标活动,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双重预防机制。
9. 强化督查考核。把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限定时间节点,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加强检查指导,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任务。
(四)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10. 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危大工程施工风险。进一步完善全省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严格论证程序,强化动态管理。
11. 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严把方案编审关、方案交底关、方案实施关和工序验收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强化安全管控责任落实。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按照住建部《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建安办函〔2017〕12号)的要求,制作标牌悬挂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
12. 严肃查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违法行为。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管控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不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未按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等问题,依法实施罚款、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五)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治理
13.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活动。按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豫建建〔2018〕88号)的部署,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对全省所有住建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项目场所、从业岗位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各类事故隐患实行“零容忍”,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4. 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全省建筑施工2018-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豫建建〔2018〕15号)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建筑施工专项治理,重点加强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在建桥梁、管线管廊、地铁、农村建房、装配式建筑、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设备、高空和吊装作业等工程及施工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严格重大隐患督查督办,实现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提高建筑施工风险防控能力。积极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强化施工现场范围内可能导致人员溺水的水坑、水池、水槽、水渠等危险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15. 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为切入点,研究制定《手册》安全检查实施细则,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有效应用《手册》指导安全管理,把有关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
16. 深入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全省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豫建建〔2019〕15号)明确的治理重点和时间安排,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冒证件、无效证件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17. 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做好高层建筑防火、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和建筑施工现场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住建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全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常态化。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18. 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认真落实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13号)要求,强化城镇燃气使用、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园林绿化、建筑施工、房地产业、公用设施管理业等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和资质管理、标准完善等工作,深入推进城镇燃气使用环节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
19. 加强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防控。全力做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澳门回归20周年、世界园艺博览会、“两会”等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全行业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强化汛期、冬季等特殊季节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的落实,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
(六)健全城市安全运行防控体系
20. 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完善高层建筑、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工程、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等技术标准,提高安全和应急设施的标准要求,增强抵御事故风险、保障安全运行的能力。
21. 加强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强化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供热、供气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做好综合管廊安全生产和运维管理工作。加强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及时进行更换和升级改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22. 规范安全作业行为。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工程检维修作业、高空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立体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的安全管理,严禁违章违规作业。加强户外广告牌、灯箱和楼房外墙附着物管理,严防倒塌和坠落事故。加强城市隧道、桥梁、易积水路段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排查治理,保障道路通行安全。
23. 加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城镇住宅抗震加固工程,推广应用减震隔震技术,组织开展城镇房屋建筑抗震排查,建立城镇住宅抗震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提高城镇房屋建筑抗震防灾能力。
(七)严格安全监督执法
24. 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健全安全事项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和“双随机”抽查机制。坚持分类分级差异化管理,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25. 严厉查处非法违法活动。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加强部门联动,有效制止和严厉打击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发包分包、无证上岗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26. 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严格事故上报制度,逐级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加强施工安全事故通报,及时曝光事故相关企业和负责人。严格按规定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严格落实对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规定,及时将事故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加大约谈力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八)强化安全基础建设
27.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把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技能作为提升全行业安全素质的重点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基层、进工地,强化实操实训和仿真式、模拟式、体感式等安全培训。加强基层安全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素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培训档案。组织开展好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安全活动。
28. 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修订《河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办法》,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把考评结果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有效结合起来。认真做好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和《河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的推广使用工作,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会,加强对安全先进装备、技术和管理模式的推广学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29. 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机制。将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作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各方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积极推动建筑施工领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切实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促进事故预防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行为,提高购买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0. 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积极推广利用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深入推进住建系统高危企业、设施、现场远程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组织开发《全省建设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技术支持,实现监管信息互通共享。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信息平台,并与监管部门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充分利用BIM、VR、AR技术等手段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1. 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强化职业病危害管控,提升劳动者个体防护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继续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明厨亮灶”工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2. 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健全完善住建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规范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应急队伍、物资储备等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应急处置效率,提高应急实战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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