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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 “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2 信息来源:河南省住建厅

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现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422日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

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配合做好我省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解决校园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强化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和防溺亡等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持续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为广大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现两提升、两下降,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校园及周边立体化,信息化综合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自助自救能力明显提升;涉校涉生安全事件大幅下降,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隐患大下降;不发生重大政治安全事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涉暴涉恐事件、不发生恶性治安刑事案件、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校园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燃气、供水、排水防涝、供热管道、地下管线及井盖等基础设施的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对燃气、供水、排水防涝、供热地下管线及井盖等设施设、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各项设施是否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和更新改造,保证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重要部位应当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校园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指导校园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增强抵御事故风险、保障安全运行的能力。

牵头处室:城市管理处

责任单位:省辖市、直管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二)强化校园周边重点水域、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强化对校园周边重点水域、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区域内校园周边、学生上下学途中的水渠、河道、坑塘等重点水域,以及地下管线井盖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在重点水域设立必要的防护、救生设施和防溺水警示标牌,禁止学生游泳嬉水,相关单位要落实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

牵头处室:城市管理处

责任单位:省辖市、直管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三)加强校园及周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将施工现场水池、水坑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省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突出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在建工地所有危险部位均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严格施工现场封闭式和实名制管理,对校园及周边在建工地全部实行实名制管理,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强化安全通道、防护网等安全措施落实,及时加固安全通道,更换破损防护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加强塔式起重机等特种设备安全操作,紧邻校园的设备设施在设置和操作中要预留出一定的安全距离。

牵头处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责任单位: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监管。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打造人民满意城管三年行动为契机,指导各地城管执法部门参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重点整治学校周边非法占道经营、流动摊贩摆摊设点和违章建筑等,推进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治执法见成效。积极配合教育、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搞好执法联动,开展小手拉大手-城管进校园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提供便民、护学、帮行等便民服务,实现校园周边治理常态化,积极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牵头处室:执法监督处

责任单位:省辖市、直管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底前)。各有关单位及时启动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措施要求,积极动员部暑。

(二)深入排查阶段(2019年5月至6月)。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进行逐个排查,做到四结合,即拉网式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专项排查与联合排查相结合、全力排查与边排边整相结合。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彻底摸清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动态管理。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各有关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分类实施,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落实措施,限期整改。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2月至3月)。各有关单位要把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亮点经验进行梳理,总结归纳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活动取得实效,并长期巩固其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作为平安河南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会商研判、情通报、责任查究等工作机制,形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高效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要加强信息报告。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省厅对口业务处室进行信息报送和情况报告,每月3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信息报送省厅对口业务处室。各相关处室每月4日前向厅办公室反馈工作情况,由厅办公室统一向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将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纳入全省住建系统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采取全面督导、暗访抽查、突击检等多种方式,加大督导检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工作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城市管理处联系人:肖冉  李华威

联系电话:0371-6808936263830255

电子邮箱:hnszjtcgc@126.com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马运超

联系电话:0371-69523925

电子邮箱:1067305246@qq.com

执法监督处联系人:陈炳军

电话:0371-68089320

电子邮箱:hnsjsdc@163.com

办公室联系人:何志坚  顾正俊

联系电话:0371-6808931868080537

电子邮箱:jstbgs20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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