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城市污水处理主管部门、济源示范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法〔2018〕18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的通知》(豫建法〔2019〕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1月-12月。
二、检9查对象和方式
(一)检查对象。城市污水处理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为在我省设市城市中投产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按不超过20%的比例随机抽取。多次超标排放、发生过较大或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运营年限超过10年的污水处理厂,是检查重点。
(二)检查人员。各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主管部门报送3名执法检查人员(其中包含1名分管领导或业务科长、1名从事运行管理的技术负责人员)组成执法检查人员库,“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人员从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每组检查人员4-5名。
(三)检查方式。听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情况汇报,查验相关资料台账,现场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考核评估。
三、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豫政办〔2011〕143号)、《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绩效考核标准》(豫建城〔2018〕92号),参考《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建城〔2017〕143号)及相关规范、规定。
检查内容: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污泥处理处置情况等。检查数据为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的数据。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城市污水处理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加强沟通联系,组织辖区内城市污水处理厂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加大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污水处理厂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组要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交办案件线索,当地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严肃处理。
(三)严明工作纪律。检查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和我省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检查人员要做到廉洁自律,公正执法,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检查,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执法检查人员检查期间差旅费及补助等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所在单位负担。
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主管部门于2019年11月25日前,将联络人及3名执法检查人员名单报省厅城市管理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肖 冉 0371-68089362
宋少可 0371-63687559
电子邮箱:hnszjtcgc@126.com
附件:执法人员报名表
2019年11月21日
附 件
执法人员报名表
报送单位:
联络人: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单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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