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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修订《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豫建市〔2020〕46号)
2021-04-28   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

豫建市〔202046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修订《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招标评标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长垣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秩序,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现决定对《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豫建〔2018161号)作如下修改:

一、附件3《投标企业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

1. “工程质量获奖信用类别中河南省长质量奖修改为省长质量奖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奖项修改为省级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奖

2. “一般性通报表彰信用类别中住房城乡建设部、河南省人民政府的表彰修改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的表彰

3. 删除列入重点扶持优势企业名单信用类别;

4. 删除外埠市场开拓 ”信用类别。

二、附件4《项目经理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

1. “科技创新(建筑类)信用类别中河南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厅级科技进步奖等修改为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厅级科技进步奖等

2. 删除外埠市场开拓 ”信用类别。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生效之日前已发布招标文件的工程项目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