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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加强重点时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6 信息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豫建设计〔2021〕224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加强重点时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当前正值灾后重建的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又处于夏季高温天气,用电量加大,火灾风险增加。为确保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进入夏季以来,全省、全国接连发生了商丘柘城“6.25”、吉林长春“7.24”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极其严峻。当前正处于灾后重建的关键时期,部分市县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易产生麻痹思想,弱化消防安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灾后重建和疫情防控工作中进行动员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行业消防安全监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净化消防安全环境。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施工工地、城镇燃气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住房建设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工作职责特别是要重点关注灾后重建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抢修,疫情防控期间居民住宅小区人员密集、大量使用酒精,汛情期间车辆过水、变配电系统损坏等易引发电气火灾,汛情、疫情过后复工复产等关键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大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燃气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督促行业所属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单位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降低火灾风险。要切实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不断提高审验质量。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逐一排查建筑消防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三、全面深化消防宣传培训。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施工工地、居民住宅小区、城镇燃气等领域整治,持续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指导行业所属社会单位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通过微信、LED屏幕、条幅标语等形式,高频次发送和公示消防安全提示信息,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单位火灾抗御能力。

四、切实加强应急处置。要督促指导行业所属社会单位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防火组织,明确人员岗位,配备灭火器材和装备。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或防火组织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训练,做到会接警出动、会操作器材、会实施扑救、会开展检查、会组织宣传。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经常性开展实战演练,加强人员在岗在位管理,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到场处置。

五、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定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每月维保、年度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结合季节特点针对性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附件:近期消防安全提示

 

 

 

202185        

附件:

近期消防安全提示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天气,用电量加大,且因疫情期防控需要,使用酒精消毒频率增加,火灾隐患增多。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要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家庭和个人消防安全

一、高度重视酒精使用和存放消防安全。使用酒精消毒应主要用于小范围擦拭,尽量避免大面积喷洒使用,不建议对衣物等喷洒消毒。在室内、车内等密闭空间使用要注意通风,避免明火。酒精存放应使用密闭容器,存放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室温不宜超过30℃,放置于小孩不易拿到的位置。

二、要对汛情期间过水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防止电气线路老化和接触不良。汽车内严禁放置打火机、罐装喷剂、酒精、香水、移动电源等受热易发生爆炸的物品,妥善存放透明杯具、瓶装水等易形成透镜效果的物品。

三、电动自行车应避免曝晒和雨淋,出现故障及时维修。不得在高温、高热环境充电,充电时间不宜过长。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不得飞线充电。

四、及时检查电气线路,禁止超负荷用电,防止电气火灾。

五、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器具,发生燃气泄漏,应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及时报修,现场不得使用手机。

六、进入公共场所,请留意安全出口、灭火器材位置,熟悉疏散逃生路线。如遇火灾发生,要保持沉着冷静,切忌贪恋财物,就近选择安全出口有序疏散,切勿乘坐电梯。

七、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请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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