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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
科普基地遴选培育工作的通知
2024-03-11   来源: 阅读: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厅属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科普载体的宣教优势,挖掘整合各类科普资源,推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普事业蓬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十四五”国家科学普及发展规划》《河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规定,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普基地(以下简称“科普基地”)遴选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由政府投资建设或由社会力量建设,依托教学、科研、生产、传媒和服务等资源载体,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具有特定科学技术宣传和教育、传播和普及、培训和服务功能的场馆、设施、场所或媒体。分为场馆类科普基地、非场馆类科普基地和信息传媒类科普基地三类。

  (一)场馆类科普基地,是指以展示城乡建设领域科学技术为主题、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的专业性场馆。包括建筑科技馆、建筑博物馆、能源馆等;

  (二)非场馆类科普基地,是指依托各类机构的特色资源建立的科普活动场地、设施,主要包括:

  1.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历史、旅游等社会公共场所,包括古建筑群、工业建筑改造、旅游景点、城市更新等;

  2.将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的场地、设施,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协会及其他组织面向公众开放并具有行业特色的实验室,科研中心,节能门窗、超低能耗、装配式建造等新产品新技术示范基地,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大型工程技术设施,企业展览馆等;

  (三)信息传媒类科普基地,是指以网络、电子媒介、印刷媒体等为载体,具有全省覆盖能力和丰富的科普资源及普及手段,面向公众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普作品创作、报道科技新闻、宣传科技成果、解读科技政策等科普工作的机构,包括各类传播媒体、出版机构等。

  二、申报条件

  (一)在河南省区域内,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经常性独立开展科普活动;

  (二)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科普展示水平、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创作能力;

  (三)所从事业务有明确的科普内容,具有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和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建立完善的科普基地档案;

  (四)具有保障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所需的设施、经费,并配备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及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

  (五)具有开展重大科普活动和科技传播的能力,并将承担重大科普活动纳入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及目标。

  各类科普基地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场馆类科普基地

  (1)科普场馆的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展厅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并配备与场馆面积、展品数量、参观人次相适应的科普讲解和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

  (2)有可供观众演示、体验、互动的丰富展品和设备,同时要根据科技前沿和社会热点及场馆自身条件定期更新、补充科普展品;

  (3)对青少年实行免费开放或者优惠开放时间每年不少于20天,年接待观众不少于10000人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重大科普活动期间,对公众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

  2.非场馆类科普基地

  (1)有专设科普展区,展示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2)具备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展示、示范功能的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30天(含法定节假日),以上机构应公布开放的具体日期和活动内容;

  (3)配备相应的科普讲解和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名。

  3.信息传媒类科普基地

  (1)拥有专门从事科普内容策划、制作、编辑等职能的部门和专职业务人员;

  (2)有固定的栏目、版面或新媒体平台从事科普宣传,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3)能够持续产出科普类出版物、音视频、展品等科普成果。

  三、推荐渠道

  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普基地实行属地推荐申报工作机制,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中央驻豫单位、厅属事业单位、省属各相关单位可直接申报;申报单位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范围和条件。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书(见附件),并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请各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申报组织工作,认真审核、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材料填写是否符合要求、附件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属实等进行初步审核;

  (三)申报人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审核,报送申请书电子档、汇总表、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

  我厅委托省建设科技和人才发展中心开展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普基地的遴选培育工作的组织实施。经审核合格、社会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文通报并授予“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普基地”称号和牌匾。

  五、联系方式及地址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处

  联系 人:赵 波

  联系电话:0371-66069856

  河南省建设科技和人才发展中心

  联系 人:蒋雅南 郭宇波

  联系电话:0371-66069623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5号建设大厦西塔1812室

  附件:1.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普基地申报书(样本).docx

            2.2024年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普基地申报汇总表.docx

            3.河南省科普基地管理办法.docx

  2024年3月7日